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090 |
颗粒名称: | 第五篇 政务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31 |
摘要: | 安远自梁大同十年建县起随置县署,为县内最高行政机构。民国元年,县署改称县知事公署。民国16年,县知事公署易称县政府。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安远成为中央苏区一部分。1930年5月,县工农兵革命委员会成立;11月,改名为县苏维埃政府。1933年6月,国民党军占据县城,复设县政府。1949年8月,安远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1955年3月,县人民政府更称为县人委。1967年2月,县人委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停止工作。1968年3月,成立党政合一的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12月,恢复县人民政府。1958年11月,县政协成立,县政协在中共安远县委领导下对县内重大政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 |
关键词: | 国家行政机关 政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