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安远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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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07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安远县委员会
分类号: D053
页数: 15
摘要: 1949年8月1日,中共赣州地委在吉安市组建中共安远县委员会;23日,中共安远县委进入安远并开始工作。从此,安远人民在中共安远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1967年2月,由于受“文化大革命”运动冲击,中共安远县委被迫停止工作。1970年10月,中共安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安远县第四届委员会,中共安远县委恢复工作。1985年,全县有中共基层委员会24个、国家机关党组5个、总支部15个、支部542个,中共党员7832人。1967年2月21日,“造反派”成立安远县抓革命促生产临时委员会,宣布夺取中共安远县委和县人委领导权,中共安远县委被迫停止工作。
关键词: 党政 党委制

内容

第一节机构沿革
  1949年7月20日,中共赣州地委组织部在吉安市筹建中共安远县委;8月1日,经中共赣州地委批准,正式建立中共安远县委;同月23日,中共安远县委进入安远并开始工作。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在县内开始。1967年1月,“造反派”贴出“火烧县委,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中共安远县委遭到冲击,逐步陷入瘫痪状态。1967年2月21日,“造反派”成立安远县抓革命促生产临时委员会,宣布夺取中共安远县委和县人委领导权,中共安远县委被迫停止工作。1969年6月,中共安远县革委会核心小组成立。1970年10月,中共安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安远县第四届委员会。中共安远县委与县革委合署办公,恢复工作。1980年12月15日,中共安远县委与县革委分署办公,至1985年未变。
   [=此处为表格(表4—2中共安远县委主要负责人员更迭表)=][=此处为表格(续前表)=]第二节中共安远县代表大会
  1955年8月16日至20日,中共安远县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7人,列席会议代表36人。大会讨论通过安远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草案,选举产生中共安远县委第一届监察委员会。
  1956年5月13日至19日,中共安远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县人民会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79人,列席会议代表27人。大会听取并批准《中共安远县委关于六年来的工作基本总结和今后两年工作任务的报告》、《中共安远县委监察委员会关于监察工作的报告》、《安远县贯彻执行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全省农业规划(草案)的规划(草案)的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安远县第一届委员会。
  1958年12月13日至18日,中共安远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3人,列席会议代表30人。大会听取并批准《中国共产党安远县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建立人民公社县联社的建议》、《关于除尽七害、灭尽十一病的决议》和《关于组建中共安远县委书记处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安远县第二届委员会和中共安远县委第二届监察委员会。
  1964年6月23日至29日,中共安远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70人,列席会议代表40人。大会听取并批准《中共安远县委工作报告》、《中共安远县委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安远县第三届委员会和中共安远县委第三届监察委员会。
  1970年10月16日至22日,中共安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613人。大会听取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组长田崇禄所作的题为《在中国共产党安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安远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工作报告的决议》,作出《关于进一步掀起活学活用毛主席哲学思想群众运动新高潮的决定》,选举产生中共安远县第四届委员会。
  1980年12月5日至8日,中共安远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436人。大会听取并通过陈章义代表中共安远县第四届委员会所作的题为《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为加速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和崔保民代表县委纪检会所作的《中共安远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安远县第五届委员会和中共安远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田崇禄、蓝华英、陈章义、欧阳焜、魏佐进为出席中共江西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1984年9月13日至16日,中共安远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277人、候补代表30人。大会听取并通过陈章义代表中共安远县第五届委员会所作的题为《坚持改革,开拓前进,为振兴安远经济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和杜志寿代表县纪检会所作的《中共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安远县第六届委员会和中共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节工作部门一、秘书室·办公室
  1949年11月,设立秘书室。1956年7月,秘书室改名为办公室。1967年2月停止工作,1968年10月撤销,1975年10月复设。办公室负责中共安远县委的日常工作,上传下达,调查研究,管理事务。
   二、组织部
  1949年8月1日设立,1967年2月21日停止工作,1968年10月撤销,1975年10月复设。组织部负责中国共产党安远县的组织和思想建设,管理全县的中共党员,负责本部管辖范围内的干部任免、调动、奖惩和培训等工作。
   三、宣传部·宣传教育部
  1949年8月设立宣传部。1957年5月与文化教育工作部合并,改称宣传教育部。1958年8月,复称宣传部。1967年2月停止工作,1968年10月撤销,1975年10月复设。宣传部负责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干部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领导文化教育事业,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中共安远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安远县委监察委员会·中共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1年3月设立中共安远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安远县委纪检会),1955年8月改称中共安远县委监察委员会,1967年2月停止工作,1968年10月撤销。1975年10月,复设中共安远县委纪检会。1984年3月,改为中共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安远县纪检会)。同年9月,升格为副县级机构,廖桂明任书记,下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科和案件审理科。县纪检会与监察委员会负责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中共安远县委整顿党的作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开展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受理对县内中共党员违纪行为的控诉、申诉和处分。
   五、统一战线工作部
  1953年3月设立,简称统战部。1961年1月裁撤,1964年8月复设,1967年2月停止工作,1968年10月撤销,1979年7月复设。统战部负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组织县内爱国民主人士参与县地方人民政权建设,调动县内各界民主人士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积极性。
   六、农村工作部
  1954年9月设立,简称农工部。1962年9月裁撤,1963年4月复设,1967年2月停止工作,1968年10月撤销,1980年6月复设。1984年3月再次撤销,同年11月恢复,与县农业委员会合署办公。农工部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政策,对全县农村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七、财政贸易工作部·财政贸易政治部
  1955年12月,设立财政贸易工作部。1958年1月撤销,同年10月恢复,并与县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县财经委)合署办公。1959年2月与县财经委分署办公,1961年1月撤销,同年3月复设,1962年9月再次撤销。1964年4月设立财政贸易政治部,1967年2月停止工作,1968年10月撤销。财政贸易工作部与财政贸易政治部负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财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在全县财贸部门中进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思想建设。
   八、党训班·干部学校·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党校
  1956年1月,设立党训班。1958年3月,改称为干部学校;1959年3月,改名为党校;1969年6月,改称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2年5月,复称党校。党训班、干部学校、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和党校的主要工作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的要求,培训中共党员、干部和马列主义理论学习骨干。1985年9月,县委党校设党政干部中专班,学制两年,招收在职干部进行脱产正规化教育。
   九、工业交通工作部·工业工作部·交通工作部·工业交通政治部
  1956年4月,设立工业交通工作部(简称工交部)。1958年1月撤销,同年6月恢复。1960年7月,分设为工业工作部和交通工作部。1961年1月,撤销工业工作部和交通工作部。1965年8月,设立工业交通政治部。1967年2月停止工作,1968年10月撤销。县委工业交通工作部门负责贯彻中国共产党工业交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在全县工业交通部门中进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思想建设。
   十、文化教育工作部
  1956年5月设立,简称文教部。1957年5月与宣传部合并,改称宣传教育部。
   十一、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74年8月,成立江西省安远县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武装部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81年4月,改设为中共安远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对台办。对台办负责贯彻中国共产党对台湾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县内在台人员家属的团结教育工作,促进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十二、政法委员会
  1981年9月设置,负责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组织法律理论研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十三、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1981年6月设立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1982年9月设立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党史办。负责征集、整理中国共产党在安远县活动的历史资料。
   十四、政策研究室
  1984年3月设立,简称政研室。主要负责调查研究中国共产党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执行情况,向中共安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提供制订农村政策的依据。
   十五、机要科
  1985年2月设立,负责机密文件和机要电讯的上传下达工作。
   第四节中共安远县基层委员会·国家机关党组
  1949年8月下旬至1985年中共安远县委在县内先后建立中共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工委),中共区委员会(简称区委会),中共人民公社、场、镇、乡、县直属机关和公安局委员会(简称公社、场、镇、乡、县直机关和公安局党委)和国家机关党组。
   一、中共安远县基层委员会城关区工委·第一区工委·第一区委会·城关区委会1949年8月下旬建立城关区工委,1950年11月改称第一区工委,1953年4月改称第一区委会,1954年12月改称城关区委会,1956年6月撤销。1957年2月复建城关区委会,同年12月撤销。
   镇岗区工委·第二区工委·第二区委会·镇岗区委会1949年8月下旬建立镇岗区工委,1950年11月改称第二区工委,1953年3月改称第二区委会,1954年12月改称镇岗区委会,1956年9月撤销。1957年2月复建镇岗区委会,1958年10月撤销。
   重石区工委·第四区工委·第四区委会·重石区委会·版石区委会1949年8月下旬建立重石区工委,1950年11月改称第四区工委,1953年4月改称第四区委会,1954年12月改称重石区委会,1955年5月改称版石区委会,1957年2月复称重石区委会,1958年10月撤销。1961年9月复建版石区委会,1962年6月撤销。
   龙布区工委·第六区工委·第六区委会·龙布区委会1949年8月下旬建立龙布区工委,1950年11月改称第六区工委,1953年4月改称第六区委会,1954年12月改称龙布区委会,1958年10月撤销。1961年9月复建龙布区委会,1962年6月撤销。
   车头区工委·第三区工委·第三区委会·车头区委会1949年9月建立车头区工委,1950年11月改称第三区工委,1953年3月改称第三区委会,1954年12月改称车头区委会,1956年2月撤销。
   天心区工委·第五区工委·第五区委会·天心区委会1950年6月建立天心区工委,同年11月改称第五区工委,1953年4月改称第五区委会,1954年12月改称天心区委会,1957年2月撤销。1961年9月复建天心区委会,1962年6月撤销。
   五龙区工委·第七区工委1950年6月建立五龙区工委,同年11月改称第七区工委,1952年8月撤销。
   新第七区工委·第七区委会·太平区委会·孔田区委会·太平区工委1952年8月以太平区为第七区,同时建立新第七区工委,1953年4月改称第七区委会,1954年12月改称太平区委会,1956年撤销。1961年9月复建,称孔田区委会,1962年6月改称太平区工委,1964年2月撤销。
   濂江公社党委·濂江乡党委1958年10月建立濂江公社党委。1967年2月因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冲击,濂江公社党委被迫停止工作。1968年4月,成立濂江公社革命委员会,濂江公社党委撤销。1970年7月,复建濂江公社党委,1984年5月改称濂江乡党委。
   长河公社党委·浮槎公社党委·浮槎乡党委1958年10月建立长河公社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2年11月复建公社党委,改称浮槎公社党委,1984年5月改称浮槎乡党委。
   龙布公社党委·龙布乡党委1958年10月建立龙布公社党委,1968年3月撤销,1970年10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龙布乡党委。
   天心公社党委·天心乡党委1958年10月建立天心公社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0年8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天心乡党委。
   版石公社党委·版石乡党委1958年10月建立版石公社党委,1968年3月撤销,1970年3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版石乡党委。
   车头公社党委·车头乡党委1958年10月建立车头公社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0年8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车头乡党委。
   镇岗公社党委·镇岗乡党委1958年10月建立镇岗公社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0年6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镇岗乡党委。
   孔田公社党委·孔田乡党委1958年10月建立孔田公社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0年8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孔田乡党委。
   东风垦殖场党委·高云山综合垦殖场党委·高云山乡党委1958年10月建立东风垦殖场党委,1961年改称高云山综合垦殖场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0年6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高云山乡党委。
   县直属机关党委1959年3月建立,1964年10月裁撤,1966年2月复建。1967年2月起停止工作,1968年10月撤销,1971年6月再次复建。主要负责县直属机关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思想建设。
   城关镇公社党委·城关镇党委·欣山镇党委1959年7月建立城关镇公社党委,1964年2月改称城关镇党委,1968年6月撤销,1971年复建,1983年9月改称欣山镇党委。
   地方国营葛坳垦殖场党委·葛坳公社党委1959年4月建立地方国营葛坳垦殖场党委,1963年12月改称葛坳公社党委,1964年2月并入版石公社党委。
   塘村公社党委·塘村乡党委1961年9月建立塘村公社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0年9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塘村乡党委。
   河石公社党委1961年9月建立,1962年2月并入长河公社党委。
   双芫公社党委·双芫乡党委1961年9月建立双芫公社党委,1968年5月撤销,1970年复建,1984年5月改称双芫乡党委。
   阳光公社党委1961年9月建立,1964年2月并入龙布公社党委。
   长沙公社党委·长沙乡党委1961年9月建立长沙公社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0年复建,1984年5月改称长沙乡党委。
   心怀公社党委1961年9月建立,1968年4月撤销。
   大坋公社党委1961年9月建立,1964年2月并入天心公社党委。
   〓坑公社党委·〓坑乡党委1961年9月建立〓坑公社党委,1964年2月并入天心公社党委,1972年11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坑乡党委。
   渡江公社党委1961年9月建立,1964年2月并入重石公社党委。
   重石公社党委·重石乡党委1961年9月建立重石公社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0年7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重石乡党委。
   安信公社党委1961年9月建立,1964年2月并入版石公社党委。
   江头公社党委·江头乡党委1961年9月建立江头公社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2年11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江头乡党委。
   新龙公社党委·新龙乡党委1961年9月建立新龙公社党委,1964年2月并入车头公社党委。1984年5月建立新龙乡党委。
   永丰公社党委1961年9月建立,1964年2月并入濂江公社党委。
   凤山公社党委·凤山乡党委1961年9月建立凤山公社党委,1968年3月撤销,1972年
  11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凤山乡党委。
   新田公社党委·新园公社党委·新园乡党委1961年9月建立新田公社党委,1964年2月并入镇岗公社党委,1972年11月复建,1983年9月改称新园公社党委,1984年5月改称新园乡党委。
   太平公社党委1961年9月建立,1964年2月并入孔田公社党委。
   龙岗公社党委1961年9月建立,1964年2月并入鹤子公社党委。
   鹤子公社党委·鹤子乡党委1961年9月建立鹤子公社党委,1968年4月撤销,1970年6月复建,1984年5月改称鹤子乡党委。
   县公安局党委1976年1月1日建立。1985年12月,进行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整党工作。
   蔡坊乡党委1984年5月建立。
   二、国家机关党组县人委党组1959年5月建立,县长唐进新任书记。1965年6月,赵学诗调任县长,继任书记。1967年2月21日,“造反派”成立安远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夺取县人委行政职权,县人委党组被迫终止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1980年12月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焜任书记,至1985年未变。
   县人民政府党组1980年12月建立,县长邹维中任书记。1984年3月,县长孙传标任书记,至1985年未变。
   县人民法院党组1979年12月建立,至1985年未变。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1979年12月建立,至1985年未变。
   第五节党务工作一、组织工作
  1949年8月下旬,中共安远县委在建立区工委的同时,开始建立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1950年冬,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各级党的组织进行整风,结合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密切党和人民的联系。1952年,结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进行整党,并举办第一期全县建党训练班,开始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是年,全县发展党员160人,新建支部委员会25个。
  1955年冬,结合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整党工作。在整社整党工作中,发展党员261人,更换支部书记19人、支部委员33人。1956年8月,中共安远县委设立审干办公室(又称三人小组),开始清查隐藏在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反革命分子。同年9月,吸收4名手工业工人、3名教师加入党的组织。是年,13个乡和2个县直属机关成立中共总支部委员会。
  1957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9月,中共安远县委成立整风运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发动全县职工参加整风运动,对党员同时也对全体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10月,开展“反右派”斗争,全县有98名干部被错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
  1958年至1960年,全县发展党员1264人,其中女党员363人。1961年至1964年,全县基本停止发展党员。1961年,全县有党员3156人;1964年,全县有党员3151人。1965年,恢复发展党员工作,当年全县发展党员36人。
  1966年冬至1969年3月,县内“造反派”冲击中共安远县各级组织,致使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思想建设工作停止。
  1969年5月起,遵照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要求,中共安远县各级组织开始恢复组织与思想建设工作。1973年,中共安远县委和各公社党委分别举办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亦称建党对象)培训班,全县1000余名建党对象参加培训,其中198人被批准加入党组织。
  1980年5月,执行有计划地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的组织方针,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履行考察手续。1983年,全县发展党员117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8人、农民30人。
  1985年6月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对县直属机关的中共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进行整顿,全县151个县直属机关的1454名党员参加整党活动。同年,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与中共安远县直属机关委员会联合举办知识分子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对象学习班。当年,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69名。
   [=此处为表格(表4—31949年8月至1985年12月中共安远县基层组织与党员人数统计表)=][=此处为表格(续前表)=]二、宣传工作
  1949年冬,重点宣传建立和巩固区、乡人民政权,动员群众剿匪反霸,支援前线,解放全中国。
  1950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展以土地改革、“组织起来”“互助合作”发展生产为内容的宣传工作,向全县干部、群众进行前途教育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同时,建立党员培训制度,举办党员培训班,组织39名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中国共产党简要历史》。
  1951年春夏,宣传镇压反革命,肃清大陆反革命残余势力,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同年冬,学习宣传《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引导学校教职员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1952年,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1953年,全县组织宣传员1177人、报告员21人、山歌手1108人,办黑板报387块,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宣传国家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同年,举办干部文化学习班,组织490名干部学习文化和政治常识。
  1954年,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总路线讲话材料》,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教育。1955年,采用举办党员短期培训班的方式,组织1300多名党员学习《经济建设读本》、《中国共产党三十周年》和《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同年,中共安远县各支部委员会开始建立党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知识。1956年组织全县中共党员、非中共党员国家干部和爱国民主人士学习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和周恩来《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
  1957年,培训各乡中共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组织委员、妇女工作委员和村支部委员会书记2808人,通过报告会、演讲会等形式组织全县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编写的《中共党章教材》,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号召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职工积极参加整风运动。
  1958年,学习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发扬毛泽东提倡的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发扬敢想敢说敢做的创造精神,引导并组织群众大办人民公社,迅速掀起工农业生产“大跃进”高潮。1959年,组织党员学习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为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的决议和《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开展“反右倾斗争”,使部分党员干部遭到错误打击。1960年12月,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1961年,组织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学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2年,举办轮训班,组织2160名中共大队支部委员会委员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和刘少奇《论共产党员修养》。
  1963年3月21日,中共安远县委发出《关于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普遍深入地开展宣传和学习雷锋活动的通知》。此后,全县从机关到学校,从厂矿到农村广泛地开展向雷锋学习的活动。是年冬至1966年春,先后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宣传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等文件,对县内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1964年3月5日,中共安远县委发出《学习解放军政治工作和大庆油田会战经验的通知》。此后,全县掀起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油田会战精神的群众运动。1966年2月5日,中共安远县委发出学习焦裕禄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学习焦裕禄的光辉事迹,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1967年2月21日,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中共安远县委被迫停止宣传工作。1970年10月,中共安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中共安远县委恢复宣传工作。1971年6月,中共安远县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毛泽东《我的一点意见》,开展批陈(伯达)整风运动;10月,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叶群仓惶外逃叛国、中途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的通知;12月下旬,召开大队支部书记以上干部会议,学习讨论中共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开展批林(彪)整风运动。1974年,中共安远县委做出《关于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定》,广泛开展农业学大寨的宣传活动。1976年冬至1977年,全县各级党组织传达中共中央批发的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罪证材料,开展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
  1978年12月至1979年,组织中共党员、非中共党员干部和爱国民主人士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毛泽东《实践论》和胡乔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文章。1979年,采用考试方式,检查了30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有272人成绩及格,及格人数占参加考试人数的87.7%。当年,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80年,开展以邓小平《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学习活动。中共安远县委宣传部在县城举办形势报告会,2000余名职工参加报告会。同年,中共安远县委宣传部和组织部联合举办3期政治理论学习班,139名公社、场、镇党委宣传委员、政治理论学习辅导员和机关、企业事业政治工作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1981年,组织全县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学习薛暮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和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县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热爱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活动。
  1982年初,中共安远县委宣传部举办学习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培训班,培训宣传干部65名;3月,全县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同时开展向全国模范共产党员蒋筑英、罗健夫学习的宣传活动。是年冬,全县19个公社、场、镇党委开办党员政治训练班,5952名党员参加政治训练,占全县党员总数的81.59%。
  1983年,组织全县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同年,举办2期干部读书班,学习《邓小平文选》等书,18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读书班学习。1984年,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党员必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重要文献》和《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用和党的组织》等书,采用笔试的方法检查学习情况。1985年,对干部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正规化教育,采取集中辅导、分散自学、统一考试的办法,组织97名高中文化程度和93名初中文化程度的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书,同时选送4名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参加中共赣州地委举办的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培训班学习。
   三、纪律检查工作
  1951年,中共安远县委纪检会日常工作由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负责。1953年,中共安远县委纪检会设专职纪检干事1人,各中共区委会设专职纪检员1人。1955年8月,中共安远县委监察委员会设专职秘书1人、监察员2人。同年冬,各中共区委会成立监察委员会,设专职干事1人。
  1961年7月至1962年7月,对在1958年至1961年7月间受过批判的以及在反右倾整风运动中受过纪律处分的党员、非党员职工和人民公社社员进行复查甄别。在受批判的342人中,有133人为错批;在被处分的795人中,有79人被错误处分。被错误批判的,给予恢复名誉;被错误处分的给予撤销处分。
  1967年2月,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中共安远县委监察委员会停止工作。
  1979年3月,中共安远县委抽调30名组织和纪检干部组成6个工作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甄别,纠正冤、假、错案176起。1982年,对职工在县城建造的私房进行清理,查出48名职工在建造私房中贪占资金7130元。贪占资金被全部追缴交县财政。1983年,对职工多占、多分公房问题进行清查处理,责令严重超占公房的10户职工退出公房324.78平方米。是年,孙传标在全省纪检工作会议上作题为《林区党风正,万山披绿装》的发言,介绍了县委抓党风、发展林业的经验。
  1985年,把不按国家户口管理规定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14户、57人的城镇户口全部退回农村。是年冬,对全县党风党纪进行大检查,3个乡党委、5个县直属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党风好转先进单位;查处乱砍滥伐林木案5起,处分党员干部5人,其中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清理职工长期拖欠的公款217.17万元,追回161.14万元。同年,对38起历史老案进行复查甄别,恢复中共党籍10人,减轻处分8人,撤销处分4人,恢复公职1人,维持原处分15人。安远县被中共赣州地委评为“党风好转先进县”。
   四、统战工作推荐爱国人士参政1954年4月,安远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非中共党员刘仲三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选举2名爱国民主人士任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56年12月,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3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58年4月、1961年2月和1963年7月,5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当选为县第三届和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名爱国民主人士和5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当选为第五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65年9月,4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和1名爱国民主人士当选为第六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78年元月,召开安远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3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当选为县革命委员会委员。1980年12月,7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当选为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84年99月,5名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当选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非中共党员知识分子陈百灵当选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落实工商业者政策1979年7月起,中共安远县委统战部宣传落实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全县爱国民主人士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从是年起,中共安远县委统战部会同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和中共安远县委纪检会对1957年反右斗争及“文化大革命”中所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改正和平反。到1985年底为止,复查改正原错划“右派”98人(其中工商业者2人),并给其恢复了公职,给错停、错扣工资的职工补发工资4.55万元,给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查抄财物的23户(其中工商业者8户)退还财产0.81万元(含金银及其制品补差0.35万元),退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私人房产1436.5平方米,给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的24名爱国民主人士安排了工作。1980年4月,对31名原工商业者进行调查,认定其中26人为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同时,给28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的原工商业者重新安排工作,并恢复其原工资级别待遇。
   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1981年5月起,对原江西省民众自卫军第四师第八团第二连60余名官兵在排长欧阳胜的带领下于1949年8月向龙布区人民政府投诚,以及原国民党军成都陆军军官学校学员莫尚爵、陈百灵于1949年分别在北京、成都参加集体起义的问题,重新进行调查核实。1984年经中共安远县委审查并报中共江西省委审定,认定江西省民众自卫军第四师第八团第二连60余名官兵和莫尚爵、陈百灵均为投诚起义人员。1985年,给投诚起义人员分别颁发了投诚起义人员证书。
   落实民族政策1984年9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承认县内蓝姓居民为畲族居民。1985年,江西省民族事务管理处拨款0.6万元,帮助龙布乡安背村畲族村民建引水渡槽1座,解决100余亩粮田灌溉问题。
   对台工作1973年1月,中共安远县委组织人员对全县去台人员及其亲属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建国前,县内有88人去台,去台人员今在县亲属有173户。1982年起,落实去台人员亲属政策,恢复城镇户口2户,精简下放后重新收回安排工作2人,由临时工转为正式工1人,补偿“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错误查抄财物款0.45万元,纠正冤、假、错案3件,复查改判刑事案件9件。
   为了沟通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早日实现祖国和平统一,1978年至1985年,帮助县内28位在台人员的亲属(简称台属)和台湾亲人建立通信联系。1985年1月,台属唐辉昌出席江西省台属为“四化”和祖国统一作贡献表彰大会,受到中共江西省委对台工作小组的表彰。
   五、政策调查研究工作
  1984年4月,中共安远县委政研室围绕县内贯彻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对欣山镇办企业进行调查,写出《关于欣山镇实现镇办工业总产值翻两番的调查》;9月,赴版石乡调查经济工作情况,写出《关于建设版石经济中心的情况调查》;11月,在新园乡调查农村经济状况,写出《建立立体型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工作意见,在全县推广。
  1985年3月,政研室与县农业委员会和粮食局等部门联合调查农村合同订购、夏粮入库和农民负担情况,如实向中共安远县委反映了农民负担过重的情况。同年,对乡、镇农工商联合公司进行专题调查,提出撤销乡、镇农工商联合公司,还权于乡、镇人民政府,还利于乡村企业的建议,被中共赣州地委和中共安远县委采纳。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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