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07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人口普查 |
分类号: | C921.2 |
页数: | 1 |
摘要: | 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7月1日零时。登记的主要项目有姓名、性别、年龄和民族等。调查办法,先由人口普查员按规定项目逐户调查登记,然后由县统一进行手工汇总报省。采用以户为单位、居民申报、普查员填写的办法进行调查登记。县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社、场、镇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全部工作分为户口整顿、普查试点、全面登记、检查验收、手工汇总和编码5个阶段。全部项目准确程度均符合国务院制定的人口普查质量标准。12月,人口普查表编码工作告竣,送江西省电子计算机站汇总。 |
关键词: | 人口调查 人口普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