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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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07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人口调查
分类号: C921.2
页数: 2
摘要: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知县李玉奉诏清厘户口,派遣公差至各坊堡逐户填写户帖。户帖内列住户类别(人户、民户、军户等)、家中老幼姓名、年龄和各自同户主的关系等项目。以后根据户贴填写《地丁册》。填写《地丁册》时,一个正丁之男为一丁,一个正丁之女为一口,一个次丁之男、女为五分。非正、次丁口,不列入《地丁册》。《地丁册》每10年编订1次,作为征收赋役的根据。
关键词: 人口调查 人口普查

内容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知县李玉奉诏清厘户口,派遣公差至各坊堡逐户填写户帖。户帖内列住户类别(人户、民户、军户等)、家中老幼姓名、年龄和各自同户主的关系等项目。以后根据户贴填写《地丁册》。填写《地丁册》时,一个正丁之男为一丁,一个正丁之女为一口,一个次丁之男、女为五分。非正、次丁口,不列入《地丁册》。《地丁册》每10年编订1次,作为征收赋役的根据。
  清顺治年间(1644年至1661年),每隔5年左右清厘一次户口。康熙年间(1662年至1722年),每隔10年左右清厘一次。雍正年间(1723年至1735年)和乾隆年间(1736年至1795年)均按例清厘户口,只是间隔时间不尽相同。乾隆十一年(1746年),停止女口编审。乾隆三十七年,停止人口编审。
  第二节编查户口民国22年(1933年)冬,编查全县户口。编查办法:先由甲长将本甲户口上报至保,再由保长将本保户口情况上报至保联,然后以保联为单位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再报省政府。
  民国36年,对县内户口进行全面编查,编查项目为现住人口的姓名、年龄、职业和教育程度等。
  第三节人口普查 1953年,进行第一次全县人口普查。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7月1日零时。登记的主要项目有姓名、性别、年龄和民族等。
  1964年,进行第二次全县人口普查。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7月1日零时。调查登记项目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本户住址和农业人口等。县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社、场、镇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大队和居委会成立人口普查小组。调查办法,先由人口普查员按规定项目逐户调查登记,然后由县统一进行手工汇总报省。
  1982年,进行第三次全县人口普查。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7月1日零时。采用以户为单位、居民申报、普查员填写的办法进行调查登记。调查项目为19项,其中按人登记的项目有13项,分为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文化程度、行业、职业、不在业的人的状况(在校学生、家务劳动、待升学、等分配、待业、退休退职等)、婚姻状况(未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妇女生育子女总数和存活子女总数、1981年育龄妇女生育状况;按户登记的6项,分为住户类别(家庭户或集体户)、本户住址、本户人数、本户1981年出生人数、本户1981年死亡人数、有常住户口已外出1年以上的人数。县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社、场、镇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全部工作分为户口整顿、普查试点、全面登记、检查验收、手工汇总和编码5个阶段。第三次人口普查的前半年,即1981年下半年,全县组织1127人的户口整顿工作队,帮助公社、场、镇进行全面户口整顿,为人口普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1982年4月,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织有60余人参加的人口普查工作组,在凤山公社进行人口普查试点。同年6月份,为人口普查宣传月,选调和培训人口普查员621人、人口普查指导员197人、编码工作队员48人,组织协查员1000余人。7月1日零时为普查标准时间,由普查员和协查员对全县43783户(家庭户43366户,集体户417户)、254704人进行调查登记,将调查内容填入全国统一式样的《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全部项目准确程度均符合国务院制定的人口普查质量标准。10月,完成资料手工汇总工作。12月,人口普查表编码工作告竣,送江西省电子计算机站汇总。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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