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明、清时期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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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05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明、清时期自然灾害
分类号: X43
页数: 1
摘要: 嘉靖十六年(1537年),山洪暴发,沿河庄稼被淹。
关键词: 安远县志 自然灾害 明清时期

内容

嘉靖十六年(1537年),山洪暴发,沿河庄稼被淹。
  嘉靖三十六年,冰雹。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洪水淹没民居,冲毁农田,冲崩罗星桥。
  康熙十九年(1680年),龙泉堡山水陡涨,冲倒民舍20余间,漂溺人畜。
  康熙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夜,地震有声。
  康熙三十三年,河水暴涨,沿河田禾大部被毁,县民吃树叶、蕉头。
  康熙五十二年,自三月起,霪雨不止。五月十三日,大水成灾。
  雍正四年(1726年),夏旱,苗多枯死。
  雍正八年,冰雹,击死禽畜。
  乾隆九年(1744年)四月三十日,骤雨如注,五龙堡、长沙堡山水暴涨,毁房548间,淤田217亩,溺死8人。
  乾隆十年四月十六日,雨骤水涨,冲倒县城西门、南门外及永安坊、濂江坊、古田坊沿河房屋755间,溺死3人。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大雷雨,狮子石等处山崩,冲塌民舍。
  乾隆五十一年和五十二年,连年大旱,途有饿殍。
  嘉庆十年(1805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已时,地震有声,河水及池塘俱腾沸。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六月十九日,大雨如注,龙泉堡山崩数十处,淤塞禾田。
  咸丰元年(1851年)夏,霪雨连月,田稻生秧。
  咸丰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夜,大雨如注,九龙山涌水18处,平地洪水陡涨,冲倒县城外房屋店铺,冲毁古田、石角、车头、龙头等地田房无数。
  同年8月,地震。
  咸丰五年三月,冰雹,大如鸡蛋。
  同治三年(1864年)五月四日夜,大雨,龙泉堡山崩数处,壅塞禾田数十顷,大水冲倒民舍,压死男女数十人。
  同治四年正月二十一日夜,龙泉堡地震。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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