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01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
分类号: | D035.1 |
页数: | 3 |
摘要: | 民国29年,撤销区建制,保联改设乡、镇,全县划分为1镇、21乡,即第一区所辖第一、二、三、四、五、六保联分别改设为街坊镇、永安乡、古田乡、修田乡、濂江乡和上濂乡,第二区所辖第一、二、三、四保联分别改设为平安乡、太平乡、新田乡和龙泉乡,第三区所辖第一、二、三、四、五保联分别改设为车头乡、新龙乡、江头乡、龙头乡和版石乡,第四区所辖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保联分别改设为重石乡、心怀乡、天心乡、固营乡…… |
关键词: | 安远县志 行政区划 政府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