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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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唯一号: 140534020220000527
专题名称: 工商税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406.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1973年开征。由原工商企业所交纳的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和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盐税合并而成,税源大,征收范围广,在各种税收中居于首位,共分44个税目,其中工业30个,交通运输1个,农、林、牧、水产品采购9个,商业零售、服务行业及其他业务4个。 税率82种,不同比例税率17个,最高66%(甲、乙级卷烟),最低3%(农机具、化肥、农药)。此税实行两次课征制,工业品通过出厂销售和经过商业零售两个环节征收,农产品通过采购和零售两个环节征收,进口贸易通过进口环节征收,交通运全和服务业在取得业务收入环节征收。1984年,分为四个税种,即产品税、增殖税、营业税、盐税,其中盐税县内未开征。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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