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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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唯一号: 140534020220000515
专题名称: 契税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405.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宋开宝二年(969年),规定典、买田宅应向官输钱验印,名日印契钱。清制契价1两,征正税3分,火耗解费9厘。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每两征银6分5厘,次年刊发官契纸,买契征9010,典契征6010。1914年,改为买4典2,1917年又改为买6典3,带征筹备南浔铁路保息买2典1。后税率常变,买契高达15%,典契达10%,正税外有附加。解放后废除。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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