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检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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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04》
唯一号: 140531020220000024
机构名称: 九江市检察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241.pdf
地址: 九江市

机构描述

【概况】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领导下,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成绩,为九江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全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153件,渎职侵权案41件,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259件、1944人,批准逮捕1183件、1431人,提起公诉897件、1281人,不起诉127人。将打击锋芒对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流氓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并积极服务于经济建设,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86件,建议自侦部门立案20件,追捕173人,追诉44人。针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提请抗诉14件,法院改判9件,针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提出提请抗诉14件,法院改判8件。息诉43起申诉案件。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纠正超期羁押人员15人。办理赔偿案件9起,决定国家赔偿3起。 【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活动】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活动,九江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将此项活动与“星级创优”结合起来,提出了“四个结合”,即创优与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创优与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相结合,创优与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创优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二是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切入点,“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大刑事案件打击力度。 【“严打整治工作,,胜利完成】2001年4月~2003年3月,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胜利结束。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2471件、3498人,提起公诉2093件、2997人,不起诉320人,其中三类重点案件起诉1966件、2853人,判处死刑65人;共办理高检院、公安部在九江市挂牌督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7件,恶势力团伙1件,如门传好黑社会性质案等得到了严厉惩罚。在“严打”工作中,得到省委、省院和市委的高度评价。 【预防职务犯罪稳步发展】市检察院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处”,一是抓好系统预防,与重点行业和系统签订219个共同预防协调制度,建立联系会240个,召开联系会60次;二是开展了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对九江环庐山公路、九江火车站广场改造等21个重点工程,派员对招、投、评标等环节进行监督;三是抓好个案预防,对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05份,及时为企业堵塞漏洞;四是加大预防宣传,开展教育讲座89场次,在昌九公路入口、九江长江大桥桥头设立了3幅预防职务犯罪大型公益宣传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助困、帮教活动,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全市有16个单位和部门获得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院在九江市小南门社区派出检察官进行帮教、助困,对该社区“劳改、劳教”释放人员采用谈心、协助就业等措施,该社区“二劳人员”新犯罪率为零;都昌县院检察官在社区内开展了“五项工程”,即平安工程、法律教育工程、调解工程、助困工程、清洁工程;庐山区院检察官在社区内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一次法律宣传服务、每星期一现场办公一次、开展一次治安巡逻、进行一次法律讲座、树立一块永久法制宣传牌。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7月,市院机关开展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41名德才兼备、成绩突出、干警认可的优秀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从基层院抽调2名全省优秀公诉人到市院工作,形成上下流动、能者重用、庸者淘汰的管理用人机制。 【庐山区“蓝桥酒吧”故意伤害案】3月27日晚,伍猷麟、殷章飞纠集11人,携带菜刀8把、砍刀2把赶至“蓝桥酒吧”,持刀闯入二楼一包厢内对李国新、张杰、罗来斌、沈军乱刀砍杀,致使李国新因失血性休克死亡,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此案起诉后,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伍猷麟死刑、殷章飞死缓、唐俊无期徒刑,其余人员分别处以7-1年有期徒刑。 【陈土球贪污受贿被查处】共青开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青垦殖场)原副主任、江西中日爱高公司董事长陈士球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构成犯罪。2003年市检察院对陈土球立案侦查并已侦查终结正在审查起诉之中。 【吴骏、赵幼平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被提起公诉】 九江金鹏巴士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骏,九江金鹏巴土有限公司原出纳赵幼平,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非法虚报注册资金、挪用资金、贪污公款,构成犯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30日,浔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骏、赵幼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6000元。7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维持原判。

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04

《九江年鉴2004》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九江年鉴(2004•创刊号)》主要记载2003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资料。为突出《九江年鉴》作为“政府公报性质的时事年刊”的时事性,以“特载”形式收录2004年九江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政协九江市十二届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及九江市党政领导关于2003年工作的重要讲话;以“专辑”形式收录2003年全市性的重大活动纪略及副县 级以上领导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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