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都昌支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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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唯一号: 140531020210000943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都昌支行
机构简称: 中国人民银行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9/001
起始页: T00320_00.pdf
地址: 都昌
起始时间: 民国38年

机构描述

民国38年,县人民政府接管江西省银行都昌办事处,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上饶赣东北分行都昌办事处。同年9月,省人民政府将都昌划归九江专署后,该办事处正式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都昌支行(下简称县人民银行)。 1950年,县人民银行人员由建行时的1人增至100人。同年3月,县人民银行在徐埠进行基层营业所试点。嗣后于三汊港、南峰、周溪、土塘、汪墩、左里相继建立基层营业所。至1 952年,县人民银行共下设营业所1 2个。1958年,精简机构,压缩编制,人员由】05人减为24人。1 970年,县人民银行裁并入县财政金融局,直至1973年恢复,内设人秘、计划、会计、出纳、信贷、农金6股。 为适应农村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1 978年县人民银行于狮山、阳峰、盐田、新妙、和合、芗溪6个乡设置代办所。 1984年,县人民银行遵照国务院决定,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加强宏观控制,负责对全县金融业务活动进行领导、管理、监督、协调,不予办理信贷和储蓄业务。县人民银行改为人民银行办公室。至1 986年恢复原称,内设行长室和人秘、金融行政管理、计划研究、会计发行4股。 1989年,县人民银行内设有1室(行长室),1组(监督组),6股(人秘、计划、金融管理、会计、稽核、保卫),共有职工29人。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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