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高等特种刑事法庭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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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唯一号: 140531020210000433
机构名称: 九江高等特种刑事法庭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0176_00.pdf

机构描述

九江高等特种刑事法庭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为进一步强化镇压职能,以适应“处理戡乱时期危害国家案件”审判的需要,于6月26日在九江设置九江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在审判、行政上分别隶属于中央特种刑事法庭和南京政府司法行政部。九江高等特种刑事法庭专司审判所谓《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所规定的特种刑事案件,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实行合议制,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告。7月5日南京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派陈进文代理九江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庭长储镇代理首席检察官,庭址设滨江路63号。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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