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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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36
颗粒名称: 第八章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分类号: F812.2
页数: 3
页码: 121-1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有全额管理、差额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三种形式,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财政管理不断深化改革,如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进行改革,对大中专院校实行“零基预算”,重点保证义务教育发展资金的需求。2003年6月,市财政局内设的文教行政财务科撤消,分设教科文科、行政政法科。
关键词: 九江市 行政事业 财务管理

内容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行政单位及非生产经营性的公办事业单位,开展工作或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所需资金的取得、使用和管理,属于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的范围。在财务管理上分别采取全额管理、差额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三种形式。全额管理指单位各项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交,支出列入财政预算,所需经费按标准、项目进度核拨。这类单位包括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公立学校、图书馆、广播站、卫生防治防疫、计划生育部门等;差额管理指单位有一定数额的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其收入不足以支付其经常性支出,财政给予定项或定额补助。这类单位主要是艺术表演团体、公立医院等;自收自支管理指单位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实行“核定收支,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如机关招待所、城市规划设计院、演出公司、有线电视台等。
  进入21世纪以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坚持“一要吃饭,二是建设”的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实现“五个确保”: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家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确保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到位,确保维护稳定支出需要,确保教育、支农、科技支出增长达到法定要求。为之配套服务,财政管理不断深化改革,如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进行改革,按单位性质和工作职能重新进行分类界定,实行八档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对经费自给率较高的单位降低财政补贴标准,对收入较多的事业单位取消或减少专项业务费;对大中专院校实行“零基预算”,重点保证义务教育发展资金的需求。
  2003年6月,市财政局内设的文教行政财务科撤消,分设教科文科、行政政法科。
  第一节 政法机关经费保障
  政法机关经费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予以保证。一是公用经费高于一般行政单位一倍以上的标准给予安排;二是结合工作任务安排一定的业务办案经费;三是实行大案要案专项报批制度,保证政法机关的正常运转。
  2000年,瑞昌、湖口列为政法经费保障试点县。
  2001年,实行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管理办法,管理方式是“三年一次规划,集中安排项目,分批下达资金,逐年分项实施”。2007年实施第三个规划期,管理方式改为“三年一次规划,集中安排资金,按年编报项目,当年组织实施”。资金安排省、市、县三级负责制,切实改善贫困县政法机关装备水平和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层政法部门履职能力。此办法至2009年结束,经历三个规划期,各级财政共投入项目资金1.15亿元,其中中央专款0.89亿元,省级专款0.15亿元,市、县级配套0.11亿元。
  2003年,完善政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将其中装备项目由省级统一采购下放到市级统一采购,缩短采购周期。
  2004年7月,浔阳、庐山区公安分局管理体制上划由市公安局管理。
  2004~2005年,分两批完成中央企业公安管理体制下划工作,财政部门核定财政基数,支持公安管理体制调整。
  2005年,完善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为行政经费、公安业务费和特别业务费三部分。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划分为四类,庐山局执行一类标准,每人每年2.6万元;浔阳、开发、庐山区、修水、武宁、永修、德安、九江县执行二类标准,每人每年2.1万元;瑞昌、彭泽、共青城执行三类标准,每人每年1.9万元;都昌、湖口、星子执行四类标准,每人每年1.7万元。
  第二节 教育经费保障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从2001年起,按照“科教兴市”的战略方针,在加大教育事业费投入的基础上,对教育事业费投入重点进行结构调整,加大对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投入力度。2005年,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2007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8年,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至2010年,“两免一补”标准提高到: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年生均300元,初中年生均500元;国定、省定教科书目全部免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年生均500元,初中年生均750元。市县财政除保障义务教育各项经费落实到位外,并建立完善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对山区、库区、湖区等边远地区教师发放特殊津贴;支持化解农村“普九”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全面、快速、均衡发展。
  实行教师工资财政统发 为防止拖欠教师工资,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及时发放,从2001年1月1日起,全市对17937名教师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其中瑞昌市、星子县、开发区3地对5267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财政统发工资。通过财政统发工资工作,清理出超编及“吃空饷”等人员,节约了财政资金。2002年,完善扩大教师工资财政统发工作,市直及各县(市、区)国编教师实行工资财政统发,乡村教师工资发放收归县财政管理。是年,全市对39873名教师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统发率达73%,有效地遏制拖欠教师工资现象。
  支持教育资源重组 为支持国有企业改制,财政部门参与国有企业剥离自办中小学工作,按照市委提出的“稳妥有序,成熟一个剥离一个”的原则,2002年,九棉一厂子弟学校、九纺公司子弟学校、九针总厂子弟学校等3所学校与企业剥离,其人员、经费分别移交浔阳、庐山区政府接管。2004年,九江铁路中学、九江铁路幼儿园移交地方政府管理。2005年,中央、省属企业的14所企校剥离,划归地方政府管理。
  2001年,市财政加大投入,支持组建新的九江科技学院。2002年,市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大专院校战略重组,由解放军财专和九江师专、医专及教育学院共组九江学院,结束九江无本科院校的历史,为做强九江学院,财政投入力度逐年加大,2010年财政投入由2005年的2000余万元增加到17205万元。
  第三节 财政统一发放工资
  2000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局《九江市市本级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对列入第一批统发工资的行政单位和学校的单位编制、个人工资、应发工资的数额进行清理核实。同月,对财政统发工资的代发银行进行公开招标,市建设银行和市工商银行中标,建立统发工资网络系统。2001年1月1日起,对市直所有行政单位和教师工资实行财政统发。
  县区的财政统发工资工作,2000年,都昌、星子两县进行“工资专户管理”试点。同年9月,星子县实行行政单位财政统发工资。2001年,瑞昌市、庐山区等率先对乡镇实行统发工资。至2002年底,全市有11个县区实行了财政统发工资,其中有8个县区扩大到乡镇,大部分县把乡村教师工资收归县管,纳入县级工资统发。至2003年,除共青城,其他各县区全面实行对行政单位人员工资财政统发。2005年8月,共青城实行财政统发工资。
  第四节 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招标
  受上级财政部门委托,完成两轮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招标工作。2007年,开展第一轮(2007~2008年)招标,对市区二星级以上宾馆实施采购招标,经过公开招标并报财政部审批,确定4家出差、会议定点饭店。2008年开展第二轮(2009~2010年)招标,将定点饭店采购范围扩大到庐山和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经过公开招标并报财政部审批,确定27家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其中:市本级6家、庐山局13家、云居山—柘林湖8家。
  2010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印发《九江市市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从7月1日起,实行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并开展第三轮招标,经过公开招标,选定市本级出差定点饭店8家,会议定点饭店7家,庐山局出差定点饭店8家,云居山—柘林湖出差、会议定点饭店3家,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复,从2011年执行。
  第五节 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按照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通知》精神,2009年,对全市党政机关2006~200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及2008年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提出各项经费支出压缩、控制指标,上报省批复后,将2009年度六项经费支出控制数和压缩指标下达到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下达的经费压缩(控制)指标,安排好2009年各项费用支出,实现厉行节约各项预期目标。
  2010年,继续组织厉行节约工作,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向各地各部门下达2010年度“因公出国(境)”等八项指标压缩(控制)任务,各地各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厉行节约工作任务完成。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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