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图书馆
九江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九江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财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39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政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6
页码:
253-258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不同历史时期下我县的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变化情况。从清代的统收统支和尽征尽解体制,到民国时期的财政收支平衡与监督制约体制,再到建国后的统一财经管理体制,财政收入来源逐渐扩大,支出用途不断增多,最终导致收支不平衡和贪污腐败问题的出现。此外,也提到我县在不同时期的经济状况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以及财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和调整。
关键词:
财政管理
财政收入
永修县
内容
财政管理
清代,我县财政收入以田赋为主。执行统收统支和尽征尽解的财政管理体制。
清同治十年(1871年),增设牙税、牛税、商税、地租、茶课、纸价银等项财政收入,并由县管理和使用,以补助县财政开支之不足。
清咸丰后,帝国主义势力侵入我国,致国库空虚,财政支绌。清政府采取卖官鬻爵的办法,以解决财政危机。结果,上行下效,县财政统收统支管理体制流予形式,贪污中饱比比皆是。
民国初,财政收支于年度开始时由省统一核定,不敷部分由县增设建国捐、卫生捐、教育捐等予以平衡。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我县设立金库,财政收支始纳入金库保管和发放的范围。抗日期间,我县沧陷,县政府迁云山,以地方各项收入,维持政府开支。
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县政府增设会计室,主管预决算编报和经费开支审核。县财政科则主管征收。但预决算必须经县财务委员会审查,交县参议会通过后始生效。这种财政体制从形式上看,能起到监督和制约的作用,执行结果却连年赤字,收支无法平衡,贪污中饱之风有增无已。
建国后,1949年,采取统一财经管理,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体制,县财政纳入国家预算,收入全部上缴中央,支出由中央拨款,年终结余全部上缴。1951年全县财政状况基本好转。同年开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收支两条线”的财政新体制。
1969年,财政管理实行“两放”、“三统”、“一包”即权限、人员下放公社,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由公社管理,财政任务由公社包干。一年后又恢复原有的管理体制。1962年,财政收支不准有赤字,收入按总额分成。1978年实行增收分成,比例包干,五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1980年改为“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以1979年财政收支为基数,实行全年包干,一定五年不变。
财政收入
清代,由于经济发展缓慢,以及清康熙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财政收入一般稳定在白银三万二千两左右。
同治十年,解运户、礼,工、兵四部白银竟达二万六千一百七十九两。全县总收入达白银三万二千七百二十四两。
民国初,我县商业仍处于不景气状态。民国二十三年田赋正税及附加总额为11万冗,占财政总收入百分之九十以上,税课收入为1600元,不到百分之二。民国二十六年,我县普通岁入为10万元。其中田赋附加达7.7万元,契税附加240元,屠税附加4,114元,牙当税附加480元,学产收入1,360元,房铺捐840元,其它收入1.6万元。民国二十七年,非常岁入为6,628元。其中溢收田赋395元,节 减费用973元,增收田赋附加4,260元,富户捐1,000元。民国二十八年岁入为174万元。其中田赋地价税14万元,契税3,358元,普通营业税10,414元,屠宰税10,374元,牙当税5,060元,烟酒牌照税2,200元。民国三十六年税课突增为16,000万元(含货币剧烈贬值因素),占全县总收入81.6%。
建国后,我县财政收入一直稳定增长。1954至1955年,我县连遭特大洪水灾害,稳定增长的因素受到影响,而财政收入仍呈上升趋势。
1958年,我县工交企业受“高指标”与“工业遍地开花”的浮夸风影响,税收收入猛增为319万元,相当于1957年税收273.9万元的116.5%。但由于工矿企业基础不稳固,并相率停办,以致1960及1961年两年连续出现财政赤字,年平均财政亏损额达11万元以上。
1963至1965年,我县经济情况基本好转,财政收入增长。
1966至1976年,我县各项建设事业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1967年部分工厂企业停工停产,首次出现亏损,亏损额达447万元,影响财政收入增长。
党的三中全会以后,国民经济蓬勃发展,我县绝大部分企业加强了企业管理和经济核算,1981年财政收入增加,1982年,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成效,工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财政收入猛增。1984年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推行,城乡经济繁荣,至此,我县财政状况根本好转。
财政支出
同治十年,县丞、典史、县儒学和南康府儒学各衙门开支白银一千四百五十两,占总开支4.5%,拨给驿站项下经费计三千三百九十二两,占全县总支出10%。
民国二十三年,岁出总计为10万元,其中:自治费2.5万元,公安费3.9万元,财务费1,044元,教育费2.5万元,建设费2,112元,救恤费868元,卫生费3,932元,预备费1,654元,其它32,418元。
民国二十七年,非常岁出为6,628元,其中:人民自卫经费3,961元,抗敌宣传费330元,预备费2,337元。
民国三十六年,用于自治费和公安费两项支出即达19,920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44%,而用于发展经济的费用仅为1,630万元,占全县总支出1%,社会、教育、救恤和卫生费用支出为3,330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2%。同年,财政赤字却高达49,600万元。
建国后,我县财政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及社会、教育、卫生事业。三十五年来,用于上项事业的财政支出逐年不断增长,至1984年全县用于经济建设及社会、文教、卫生事业等项支出,占全年财政总支出65.9%。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阅读
相关地名
永修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