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劳动工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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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74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劳动工资
分类号: F249.24
页数: 2
页码: 215-216
摘要: 解放初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免费供给个人衣、食、住、行和学习等生活必需品及家属子女的生活津贴费用。1980年,对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45%进行调资升级。全县升级的有3157人,占1978年职工7806人的40.4%,月增资17821元。集体单位职工升级634人,月增资2886元。 三十多年来,武宁县职工的工资水平逐步提高。
关键词: 劳动工资 工资制度

内容

据旧志县记载,清代县衙官吏、夫役的年俸银共七百六十二两。其中知县年俸银四十五两,县丞、教谕、训导各四十两,典史三十一两,巡检四十三两(道光十二年裁决);门子、皂隶、仵作、禁卒、夫役等每人年工食银六两。另有官吏养廉银九百八十两。其中:知县八百两,县丞、典史、巡检各六十两,超过正俸。 民国时期,据《江西年鉴》记载,民国25年(公元1936年)县政府官吏、警役按大小县标准开支月薪。武宁属二等县,全体官役41人,月支薪法币1406元,其中县长每月240元,秘书80元,科长80元,科员45一55元,事务员35元,雇员24元,警佐60元,技士55元,督学55元,警长16元,政警14元,杂役10元。至民国30年(1941年)因物价不断上涨,乃实行津贴制度。月薪在50元以下者津贴40元,50一100元者津贴30元,101一200元津贴20元。以后变动更加频繁,浮动额更大。 解放初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免费供给个人衣、食、住、行和学习等生活必需品及家属子女的生活津贴费用。1950年供给制大部分改为包干制,发给个人一定的实物和货币。1952年以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按地区、分等级的统一工资标准,国营企业工人大多数实行八级工资制,少数实行七级工资制。由于当时物价尚不稳定,工资以“统一工资分“的价值计算。1954年3月,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和津贴等级。1955年供给制和包干制均改为工资制,并对部分无工资级别的工作人员评定级别。1956年8月进行工资改革,县成立工资改革委员会,改革的任务主要是:将工资分改为货币工资,取消物价津贴,实行直接以货币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产业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工资关系。参加工资改革的单位42个,职工2673人,平均工资由原29.52元增加到39.01元,共计月增资25377元。
  1957年县以上新建企业,一律实行计时工资制,并对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商业、邮电等部门进行调整工资、调资对象472人,其中升一级75人,升半级33人,老工资标准改为新标准184人,自然增长180人,每月增资2568元。
  1963年调整工资区类别,我县由原来的二类工资区提为三类工资区,并按专区控制给我县的,78930元增资指标,对工资过低的职i予以调高。当时实有职工3360人,其中属于调资升级对象有2886人,不符调升对象474人,因工资区调类亦得到调资。总计每月实际增资81940元。
  1964年手工业社和信用社职工进行调资。县城手工业社社员501人有354人得到调资;信用社职工77人,有33人得到调资。
  1972年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的职工,凡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和低于一级的工人,以及与上述工人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一般都给予调高一级,级差为5元。调资人数为2097人,占全县固定工19.9%,共计每月增资20500元。
  1977年,又按40%调整面进行调整工资,调资重点是:“优先考虑贡献大,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生产、工作骨干和科技人员”。通过调资,符合面上和线上得到增资的有3176人,占调资范围职工总数48.5%。加上按1971年和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两个控制数已增资的1656人,则占调资范围职工总数74.8%,月增资22623元。另有集体职工467人得到调资,月增资2355元。
  1978年又给2%的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149名职工,进行调资,月增资896元,集体单位有43名职工调资,月增资298元。
  1980年,对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45%进行调资升级。全县升级的有3157人,占1978年职工7806人的40.4%,月增资17821元。集体单位职工升级634人,月增资2886元。 三十多年来,我县职工的工资水平逐步提高。1951年全县职工303人,年资195275元,人平仅345元,至1981年职工已达10887人,年资6112382元,人平605.8元,提高75.5%。

知识出处

武宁县志

《武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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