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优抚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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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7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优抚工作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206-208
摘要: 拥军优属工作,是党和政府对烈、军属、残废军人的关怀照顾。做得好坏,对激发广大烈、军属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鼓舞士气,巩固国防关系重大。
关键词: 优抚工作 拥军优属

内容

拥军优属工作,是党和政府对烈、军属、残废军人的关怀照顾。做得好坏,对激发广大烈、军属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鼓舞士气,巩固国防关系重大。
   一、政治上的鼓励 (一)慰问。每逢年节,进行拥军优属慰问。由当地政府组织慰问队,给烈、军属送光荣匾、光荣灯、慰问信以及糖果、烟酒、猪肉等慰问晶,进行亲切的慰问。同时,对老苏区人民进行访问,帮助解决困难。 (二)表彰优抚对象。从1949年至1981年共召开全县性优抚代表会议31次,与会代表10528人次。其中烈属1904人次、军属3339人次、残废军人405人次、复员退伍军人735人次、抚优工作先进单位127人次。出席省召开的优抚代表会议9次,代表85人次(其中烈属12人、军属11人、残废军人11人、复退军人42人、苏区老同志9人)、各公社(场)召开的优抚会议31次,计31500人次。
   二、经济上的照顾 对缺少劳动力的革命烈士和现役军人家属、。残废军人的土地,采取政府支持和群众帮助相结合的办法给予代耕,方法有三: 小包耕(包工制):将全乡应代耕的田,按一般用工标准计算出所需的劳动日和耕畜力(牛工),然后分户指定代耕人,种子、肥料由享受代耕户提供,有困难者,由政府核发补助款。
   大包耕(包耕包产):评定代耕田的产量,承包户(组)向受代耕户按评定产量缴粮,种子、肥料由政府按实际需要付给承包户(组)。超过评定产量部分归承包户,不足部分由承包户赔足。 派工代耕:先计算出代耕田所需要人力和畜力,然后按劳动力分摊任务,由自然村或乡政府按季节农活需要,临时派工代耕。亦有将代耕任务派地、富、反、坏分子代耕。1956年起改变代耕制度,实行年终一次照顾的办法,在每年年终分配时,对有困难的烈军属和残废军人的口粮分配,不得低于同等人的水平,经济分配按照困难大小评定补助工分参加分配。其原则是:大困难多补、小困难不补,一般是按照优抚对象的同等劳动力所做的工分考虑,全年补给200-300个劳动日。

知识出处

武宁县志

《武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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