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粮食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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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202
颗粒名称: 卷二十 粮食志
分类号: TS229;F762.1
页数: 20
页码: 645-664
摘要: 本卷《粮食志》含粮食和食油两大类。粮食和食油又分在本县征购、销售及从外地购入和向外地输出等项。公粮(田赋)属国家税收,编入《财政金融志·税收》,但征收的是稻谷,故仍作为粮食数字的一部分,统计在本志征购数字内。储粮备荒为历代所重视,本志亦根据已有的资料载入。
关键词: 德安县 粮食 食用油脂

内容

本卷《粮食志》含粮食和食油两大类。粮食和食油又分在本县征购、销售及从外地购入和向外地输出等项。公粮(田赋)属国家税收,编入《财政金融志·税收》,但征收的是稻谷,故仍作为粮食数字的一部分,统计在本志征购数字内。储粮备荒为历代所重视,本志亦根据已有的资料载入。
   一、机构
  1.粮食局 民国三十五年(1946),德安县政府设田粮科,1949年8月20日,德安县人民政府成立财粮科,同年10月改名粮食科。1949年12月,专设粮食局,负责公粮(即田赋粮)征收和粮食市场管理。下设董家铺、县城两个储粮仓库,一个德安县粮店,经营粮油业务。粮店在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时撤销。1950年2月另设粮食公司。
  1968年,县种子公司划入粮食局。“文化大革命”时,粮食局与商业局合并,用团营连编制,粮食局称粮油连。1972年恢复粮食局。
  2.粮油管理所(站) 县粮食局,为了加强农村和城镇粮油购销管理,自1954年开始,到1984年止,建立20个农村粮油管理所(站)和两个城镇粮油供应站。按建立时间分列如下: 城郊粮油管理所,1954年建。磨溪粮油管理所,1954年建。聂桥粮油管理所,1954年建。白果粮油管理所,1955年建。邹桥粮油管理所,1955年建。山湾粮油管理所,1960年建。白水粮油管理所,1966年建。车桥粮油管理所,1967年建。爱民粮油管理所,1967年建。林泉粮油管理所,1970年建。米粮铺粮油管理所,1970年建。金湖粮油管理所,1971年建。塘山粮油管理所,1972年建。高塘粮油站1969年建,1981年改名粮油管理所。洞霄粮油站,1963年建。东风桥粮油站,1964年建。东山粮油站,1969年建。樟树粮油站,1974年建。共青粮油站,1976年建。傅山粮油站,1981年建。城镇第一粮油供应站,1954年建。城镇第二粮油供应站,1984年建。
  3,粮食收购点 为了方便农民卖粮,从1965年开始到1984年止,全县建有粮食收购点、8个,每个点都有临时简易储粮仓库。每库容量10至20万公斤。购粮点如下:
  车桥乡义门粮食收购点,1965年建。吴山乡吴山粮食收购点,1969年建。车桥乡城门粮食收购点,1969年建。杨家桥乡田塘粮食收购点,1969年建。吴山乡上程粮食收购点1970年建。聂桥乡细屋蔡粮食收购点,1970年建。爱民乡土塘粮食收购点,1971年建。吴山乡石鼓殿粮食收购点,1984年建。
   二、仓储
  1.清朝常平仓和社仓 汉以后,历代政府为调节粮价备荒赈恤设置常平仓储粮。清代规定州县设常平仓,市镇设义仓,乡村设社仓,虽名称不一,但都是储粮的仓库。 清同治十年(1871)《德安县志》第五卷“仓储”载:常平仓旧为预备仓,在仪门外。后改名廒,在署内署后,有十二处:[永裕廒]三间,雍正十二年(1734)建。[永足廒]一间,雍正十二年建。[永盈廒]一间,乾隆元年(1736)建。[永丰廒)三间,乾隆八年(1743)建。[永阜廒]三间,乾隆八年建。[永满廒]三间,[永充廒]三间,在驿西。[永多廒]三间,在驿西。[永余廒]二间,在仪门内东。[永广廒]二间,在仪门内东。[永羡廒]二间,在仪门内东。[神仓]在先农坛,谷贮常平仓内。以上各仓廒,咸丰四年(1854)被兵烧毁。 社仓有四处:[东社仓]在敷阳三乡义勇保(旧在长乐乡杨家庄)。[西社仓]在敷阳六乡山万保(旧在敷阳上乡黄田坂)。[南社仓]在长乐二乡墩上保(旧在长乐乡塘所垅)。(北社仓)在仙坛一乡乌石保(旧在敷阳下乡密田坂)。以上仓廒俱废。 常平仓,共储稻谷一万二千石,乾隆七年,拨常平仓稻谷一千二百石,以作社仓本谷,分贮在十八乡借放,至乾隆九年,将原拨本稻谷收回归还,止存社仓利息稻谷二百四十六石五斗四升于社仓,分贮在仙坛一乡,长乐二乡、敷阳三乡、敷阳六乡四个地方出放,每年贷出收息,至乾隆二十年,社仓共有本稻谷五百一十二石八斗七升。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大清缙绅全书》载;德安县仓稻谷一万二千石。
  2.民国积谷仓和田粮仓 民国时,地方政府征募积谷备荒救灾。规定每年随田赋额征募增储。民国二十年(1931),江西省政府通饬各县,清理往年积谷之后,发布《修正整理全省仓储计划》:把地方积谷仓分设为县仓、区仓、乡镇仓、义仓四种。对县、区、乡、镇仓积谷的筹积,县以地方公款、派收、捐募的原则办理。 民国二十五年(1936)《江西省各县市积谷》载:德安县共积谷一万七千九百三十二石,其中县市仓三千三百二十二石,乡镇仓一万四千六百一十石。 民国二十六年(1937)《江西省积谷统计》:德安县共储存积谷二万三千一百六十九石,其中县仓廒十三所,总容量七千八百石,实储有积谷四千六百九十四石;乡镇仓廒二百五十一所,总容量一万八千七百四十三石,实储有积谷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五石;义仓廒二百六十四所,总容量二万六千五百四十五石,无实储谷数字。 民国二十八年(1939)五月,《江西省各地方积谷概况表》;德安县原有积谷二万三千一百六十九石,除协助军粮动用积谷三千六百零五石,救济难民过境动用积谷二十一石一斗四升外,尚存有积谷一万九千五百四十二石八斗六升。 全县积谷,全毁于抗日战争,大部分被日军掠夺烧毁,小部分被县乡贪官、劣绅变卖瓜分。积谷仓廒亦不存在。 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县共修建田赋粮仓四所;县城三所(仓址在今粮食局院内),董家铺一所。
  3.建国后粮库 县粮食管理部门,从1950年到1984年,在全县新建储粮库61座,总建筑面积24289平方米,总容量3606万公斤。 粮库分布如下:[县直一粮库]从1951年至1974年,共建粮库8座,总面积3982平方米,总容量619万公斤。[县直二粮库]1965年建粮库四座,1984年建2座,总面积7788平方米,总容量1194万公斤。[县直三粮库]1969年建粮库3座,面积954平方米,总容量136万5000公斤。[县粮食中转站粮库]在火车站西,1969年建1座,面积280平方米,容量40万公斤。[东山粮库]1座,1969年建,面积194平方米,容量275000公斤。[米粮铺粮库]二座,1970年和1984年建,总面积624平方米,总容量955000公斤。[共青粮库]座,1976年建,面积318平方米,容量455000公斤。[金湖粮库]3座,1971年、1984年建,总面积882平方米,总容量136万公斤。[白果粮库]2座,1955年、1969年建,总面积614平方米,总容量80万公斤。[高塘粮库]二座,1969年、1984年建,总面积641平方米,总容量955000公斤。[林泉粮库]3座,1970年、1976年建,总面积790平方米,总容量1155000公斤。[洞霄粮库]一座,1963年建,面积335平方米,容量46万公斤。[聂桥粮库]4座,1954年、1955年、1956年、1957年建,总面积942平方米,总容量1345000公斤。[细屋蔡粮库]座,1970年建,面积97平方米,容量135000公斤。[磨溪粮库]4座,1950年、1955年、1973年、1976年建,总面积1074平方米,总容量1545000公斤。[东风桥粮库]1座,1964年建,面积216平方米,容量30万公斤。[山湾粮库]2座,1960年、1972年建,总面积584平方米,总容量84万公斤。(吴山粮库)1座,1969年建,面积130平方米,容量185000公斤。[石鼓殿粮库]1座,1984年建,面积306平方米,容量50万公斤。[上程粮库]1座,1970年建,面积162平方米,容量20万公斤。[樟树粮库]1座,1974年建,面积180平方米,容量255000公斤。[爱民粮库]2座,1967年建,面积688平方米;总容量90万公斤。[土塘粮库]一座,1971年建面积144平方米,容量205000公斤。[邹桥粮库]2座,1965年、1966年建,总面积788平方米,总容量110万公斤。[塘山粮库]2座,1972年、1979年建,总面积444平方米,总容量635000公斤。[白水粮库]1座,1966年建,面积302平方米,容量43万公斤。[车桥粮库]2座,1967年、1977年建,总面积527平方米,总容量75万公斤。[义门粮库]一座,1965年建,面积141平方米,容量20万公斤。[城门粮库]1座,1969年建,面积162平方米,容量23万公斤。县直二库,有专储食用油罐19个,可储油脂18万公斤。上述粮库,大部分年终有储存。
   三、粮油购销政策
  1.粮油自由购销 德安历史上盛产稻谷和油菜籽。建国前,农民对自己种植的粮食和油料有使用和出卖的自由权。但粮油价格却操在商人和经纪人手里,农民无法控制市场。“早晚时价不同”和“谷贱伤农”严重地损害着农民的利益。 建国前,德安的出口物资,以粮油为大宗。民国二十二年(1933),县城专营粮油生意的谷行、油行、粮栈、机米厂、售米店等共有60余家。民国三十六年(1947)发展至147家。
  他们互相竞争,价格无法稳定,粮油落入商人之手,转运至九江、南昌、武汉、上海等地出卖。在德安经营粮油生意的多为外地人。
  2.粮油计划购销
  1950年,人民政府对粮食、油料、油脂规定了统一市场价格,控制了擅自抬价、压价。195年12月,德安根据国家对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关闭粮油自由交易市场,粮油一律由国家粮食部门统一经营,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套购和自由买卖。从此,粮油实行由国家有计划的购销和分配翩度。 农村用粮三定1955年,在粮食统购统销的基础上,对农村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农村的“三定”按稻谷计算。中共德安县委、县人民委员会,为开展粮食“三定”工作,首先抽调县领导干部,学习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颁发的《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省、地委有关农村粮食实行“三定”的会议精神,同时,在县城机关抽调100名干部,在社会上雇用一批有一定文化的人组成千人工作队,予同年9月底分赴农村,历时两个月,对全县5个区、60个乡、13111户农民,进行了“三定”工作。 定产:根据粮田土质,自然条件和经营情况,参照近年实际产量,通过民主评议,核实各农户的粮田面积和常年产量。自1955年起,正常年景,定产3年不变。
  定购:本着高产区适当多留、低产区酌情少留的原则,规定起征点如下:种子属于双季稻的每亩留8斤,单季稻每亩留5斤;每只种猪(公母)留饲料粮220至250斤,肉猪留40至50斤,耕牛每头留40斤,人口粮每人留510至530斤。仍有余粮的为余粮户,不余不缺或每人余缺在10斤以内的为自足户,不足三留(即口粮、种子、饲料)粮规定的为缺粮户。国家对余粮户的余粮统购比例,一般为80%到90%,其中对鳏寡孤独、烈军属、困难户执行80%到85%,一般农户不超过90%,对富农征购95%到98%。定购粮食入库,其品种以稻谷为主,兼收购一部份小麦、大豆、红薯干(片)、杂粮。定购粮食在春季可付给一定数量的预购定金,以示扶助农民发展生产,秋后完成购粮任务,按统购牌价结算,扣回预付定金和贷款。
  定销:对缺粮户的定销粮食标准,应略低于余粮户,经济作物区不低于邻近产粮区余粮户的口粮标准为原则,实行一年一评的办法,一次评定指标。缺粮户到指定地点供应。
  城镇粮食分类定量供应:1953年对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饮食行业进行清查摸底,核实人口和行业用粮,按照1人1份口粮的供应原则,实行计划性的控制供应。以居住地区为基础,发给粮食供应证。从1954年元月起,实行凭证、定量、定地点按月供应。1954年11月和1955年8月,国务院、省委对市、镇粮食定量供应,颁布了《暂行办法》,规定以人口定供应量,区别工种(轻重劳动力)、年龄(老壮)、居民、学生和小孩等7个种类,每个种类又分等级定量供应。各类等级标准如表: 粮食供应标准,有过几次降低或调高的变动,六十年代初期,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通知,在原有定量标准的基础上,每等定量口粮降低2市斤。1969年,江西省革命委员会通知恢复到五十年代的定量水平,每个等级回增2至4市斤。1984年,国家取销农村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相应调整了农村粮食的购销价格,但对城镇人口定量的粮食供应仍采取“三不变”政策,即按工种粮食定量不变,定量供应的粮价不变,粮票使用不变。 城镇人口食用油定量标准:根据中央和江西省统一核定的标准,除适当照顾特殊情况(回民、僧、尼)者外,居民一般每人每月3市两,年节增供0.5斤或1斤,称为节日补助油。至今仍以人定量按月供应的办法未变,定量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月供油5市两。 粮油补助供应:在实行粮油计划供应后,遇情况特殊,给以临时性的粮油补助,城镇的几项粮油补助是口粮口油定量的补充。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制订的《粮食油脂定量规定细则》制定德安城镇补助粮油范围,对干部、职工、中学生、各种会议、特殊作业人员等分为四大类,实行节日食油、粮食补助。第一类:干部、职工出差,下乡到农村用膳或参加劳动,按每餐用粮四两标准,补助差额,夜班每人每晚补助大米指标2两;经省、地、县批准召开的运动会,运动员每人每天按1.5斤标准补足差额;小学生运动员,按人每天1.2斤标准补足差额。第二类:经县以上领导机关批准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各级干部大会、劳模会、烈军属代表会等,会议期间,每人每天补助大米2两、食油2钱;医院病床(乡以上医院),按实住院病人床位,每月每床补助食油3两;为了照顾老红军、残废军人,以及伊斯兰教徒,每人每月食油定量提高到1斤。第三类;国庆、春节各补助食油2两。1963年7月,江西省政府通知,增加了元旦、五一、端午、中秋节的食油补助,1968年取销。现仍执行的有国庆、春节的补助食油,其补助标准,每个节日每人补助1斤。第四类:照顾特殊作业人员(即有毒作业)。对放射性矿尘,高温、井下等作业者,以及地质勘探和接触传染病人的服务人员,实行保健、营养的粮油补[=此处为表格(城镇人口粮食定量供应标准表)=] 助。对需要特殊粮油补助的人,由单位证明,经供应粮管所(站)核定补助,每人每月不得超补粮12斤;食油半斤,最多不准超过1斤。 农村回供粮农村回供粮食,是在粮食统购工作中,受“左”倾思想的影响,不实事求是,只考虑完成国家粮食统购任务,购了过头粮(即卖了口粮)。到翌年春夏农忙季节,有些生产大队、生产队社员缺口粮。政府只有从国家粮库中用平价进行返销。这种返销名为“农村回供粮”。1981年后,粮食作物大幅度增产丰收,停止了农村粮食的回供。
  3.粮油议购议销
  1963年,为了调节粮油余缺,由粮食部门统一掌握,在完成统购统销之外,实行议购议销。后中断多年。1978年,县粮食局根据发展粮油生产和调节粮油余缺需要,按国家规定议价粮油归口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的政策,成立德安粮油货栈,再次经营全县的粮油议购议销业务。职工安排,经济核算,由县粮食局直接管辖。在县城设立议购议销门市部,农村乡镇由县粮油货栈委托各公社(场)粮油所(站)代办购销业务,以业务额多少计算,付给代办业务费。议购是在完成定购任务以外,仍有余粮、余油的生产队和农户,通过协商、自愿交售。议价粮油,一般是用于市场上销售,必要时充实国库。将议价粮油转为平价,按计划供应,其差额价款,由国家财政按超购价补贴。另外为了调节市场,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采取引余补缺的办法,县内市场短缺品种,从有余的外地或价格便宜地区调入,几年来曾从几个省市县的粮油企业单位购进黄豆、葵花子、花生等品种,充实了市场。 议销是国家定销外的补充供应,城镇人口实际用粮,自然存在着多少的差别,农村人口在定购后,实际留粮水平也有高低,品种之间的需求也各有不同,实行计划外的议价供应,是满足民食所需和繁荣市场的好办法。县粮油货栈成立以来,先后改为粮油议价公司和粮行,虽然名称多改,性质未变,经营方针、对象如初。在议价销售的经营上,对缺粮油者提供了很多方便,解决了余缺粮油户的实际问题,即余粮油户可随时出卖,缺粮油者可随时随地购进。县城议价门市部,买卖实物见面,愿购者一手付款,一手拿货,非常简便。
   [=此处为表格(粮油议购议销数量统计表)=][=此处为表格(1984年度粮油议购议销价目表)=]
   四、粮油统购统销总数量表
  粮油统购统销数字,始予1953年。数字来源于县计划部门编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和县粮食局的档案资料。两者之间的数字,大多数相符,由于原来对资料的整理、付印、校对缺乏统一的审核,以致出现小部分差误,如表中的日历年度和粮食年度计数有不相符的地方。 为了详尽地说明建国后的粮油统购统销数字,分列《粮食统购数量统计表》、《粮食统销分类统计表》、《粮食统销中农业口粮分销细目表》、《食用油脂统购统销统计表》、《油脂调拨统计表》、《粮食油脂历年年末库存表》六种表格进行统计。 表中的“粮食年度”系指当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0日,“日历年度”系指当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行业用粮”系指用于饮食业、副食品加工和酿造;“事业用粮’’系指用于部队随军家属等;“人口定销粮”系指用于菜农、国营农林场、渔业、棉农、厂矿家属’“奖售粮”系指用于竹木、生猪、棉花交售的奖售。[=此处为表格(1.粮食(贸易粮)统购数量统计表)=][=此处为表格(粮食(贸易粮)统销分类统计表=][=此处为表格((粮食(贸易粮)统销分类统计表(续))=][=此处为表格(3.粮食(贸易粮)农业统销口粮明细表)=][=此处为表格(食用油脂统购统销统计表)=][=此处为表格(5.粮食(贸易粮)油脂调拨统计表)=][=此处为表格(6.粮食(贸易粮)油脂历年年末库存情况)=]
   五、粮油统购统销价格表
  1950年开始规定粮食、油料、油脂的市场购销统一价格,不允许擅自抬价、压价。1953年,粮油实行统购统销,粮油由国家粮食部门统一经营,关闭了粮油集市,从此粮油一律执行统购统销价格。国家为了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增加收入,对粮油价格采取购价高于销售价格的办法,粮食部门的销价亏损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补贴,并在1961年、1966年、1971年、1979年将粮油统购统销价格作了调整。1979年调的粮油价格,一直沿用到1984年未变。几次粮油调价的价目见附表。[=此处为表格(1.粮食统购统销价格表)=][=此处为表格(2.油料油脂统购统销价格表)=]
   六、粮油运输加工
  1.古代漕运 漕运,是古时国家从河道运输粮食,供给京城或接济军需的专有名称。用漕船(指运粮船)由漕河(指运粮的河)运送到国家指定的地方码头。清同治十年(1871)《德安县志》第五卷“漕运”载:“屯粮,从前卫所驻扎省会,钱粮临屯催征,因路途窎远,以致花户积欠,不能如期奏销。于康熙九年(1670),改归本县征解。”“九江卫所,在德安承佥者船八只。”“南昌卫所,在德安承佥者船三十八只”,这些船只驻扎德安,它是专为装载漕粮的船队。
  2.粮食运输
   建国前,县境内运粮,沿河用船运,陆路用肩挑,独轮车推运。
  1961年,县粮食局创建“中粮车队’’,有汽车3辆,共计7.5个吨位。1984年,有汽车11辆,计有载重量(包括拖斗)98个吨位。这个车队后改名德安县粮食局汽车队,共有职工、干部19人,其中司机11人,承担全县农村收购点的征购粮食运输、转运、调拨任务。各乡、村也有副业运输车辆和拖拉机,在秋季送粮时,参加临时性的输送的附近农民也有用胶轮板车的。
  3.粮油加工
  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公私合营米厂停业,由县粮食局接管粮食加工业务,成立粮食加工厂,后改称粮油工业公司,下设制米总厂,用机械制米、制面。稻谷每百斤出米率,由60多斤提高到70斤以上。农村粮食加工,建国后,逐渐淘汰古老的石臼石杵舂米石轮石槽碾米及其工具。1970年,全县共有碾米机179台(套)。1984年,累计全县农村有碾米机905台(套),磨粉制面机126台(套)。 油料,包括油菜籽、芝麻、茶子、棉花子和工业用油的桐子、蓖麻子(又名纯桐子)、乌桕子(又叫木梓)。油料加工工具,建国前都是用大树筒制成油榨筒,人力夯木楔榨油。首先将油料用锅炒熟,牛拉碾槽碾碎油料,再用锅蒸,用稻草裹成圆饼,放进油榨筒内,以人力夯撞,使油料之油脂受压挤流入油锅或石臼内。这种土油榨需二、三个劳力操作,一天可榨油料250至300斤,芝麻一天可榨三四百斤。 建国后,县粮食局首先用生油菜籽榨油机加工油脂,不炒熟油料,直接榨出油脂,出油率低于土油榨,油味道有青籽气,后停止使用。1971年,引进一种榨油机,以手摇油压棒代替夯撞(油料要炒熟、蒸枯、裹饼),这种榨油机出油率达到了规定标准,而且油的味道好。1984年,全县有榨油机88台(套),基本上革除了古老的土油榨,实现油料加工机械化。

知识出处

德安县志

《德安县志》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一、本志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 二、本志通贯古今。上限一般追溯到事物在县域之发端;下限至一九八四年,有的事物记述至付印时为止。按照详今略古原则,着重叙述德安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三、本志用纲目体,多框架,横分门类,纵写史实,以卷为纲,卷下分目,条目式的编写法。全志分《概述▪大事记》、《建置区划》、《地理》、《人口》、《党派团体》、《政权》、《军事》、《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农牧》、《林业》、《水利水电水产》、《工厂矿山》、《交通》、《邮电》、《财政金融》、《商业》、《粮食》、《民俗》、《胜迹文物》、《艺文》、《人物》、《附录》二十五卷。另以卷首刊新志序言及部分摄影,共二十六个部份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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