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441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人事管理 |
分类号: | C913 |
页数: | 5 |
摘要: | 第二章 人事管理 1986 - 2008年,顺应改革开放,修水不断调整人事管理内容:行政干部过渡到公务员,依据《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事业干部大部分为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职称评聘等进行管理。但缘于传统及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担行政职责又不能享受公务员身份,以及行政单位也有事业编制人员的实际情况,人事管理中仍划分行政干部、事业干部两大类进行管理。2008年,全县实有在编干部10172人,其中行政编2135人,事业编8037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县政府副县长由县长提名,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奖惩干部奖惩由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劳动部门共同办理。1994年后,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县政府先后为7名机关公务员记三等功。 |
关键词: | 干部 人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