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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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947
颗粒名称: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
页数: 2
摘要: 1986年,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刑事检察科。1996年12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审查批捕科受理公安机关和县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的各类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和县检察院自侦部门的立案活动。
关键词: 检察 检察制度

内容

1986年,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刑事检察科。1996年12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审查批捕科受理公安机关和县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的各类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和县检察院自侦部门的立案活动。审查起诉科受理公安机关和县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和县检察院自侦部门侦察活动和法院刑事审判活动。2003年10月,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分别更名为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
  1986 - 2005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县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批捕案件1196件2308人,经过审查批准逮捕1006件2028人,决定逮捕100件136人,不批准逮捕154人,追捕71人,改变侦查机关移送批捕案件定性36件48人,建议撤案32件3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1件92人,提前介入146件。共受理公安机关和县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1366件2170人,经过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1160件1805人,其中移送市检察院起诉65件137人,不起诉121件238人,免诉85件137人。追诉漏犯63人,追诉漏罪39条,改变侦查机关移送案件定性51件57人,刑事抗诉15件。
  1986 - 2004年,根据中央的部署,县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共进行严打整治活动4次,累计39个月。县检察院做到快捕快诉,坚持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320件405人,经过审查,批准逮捕303件385人,不批准逮捕20人,追捕1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3件454人,经过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330件434人,免诉9件13人,不起诉4件7人。追诉漏犯19人,追诉漏罪10条。在严打斗争期间县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共同举行公捕公判7次,公捕46件105人,公判30件85人。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省检察院等部门督办的案件5件16人。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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