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合作医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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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79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合作医疗
分类号: R197.1
页数: 1
摘要: 合作医疗是农村实行的一种互助性质的医疗保健制度。1969年在境内推行,主要采取三级筹资和二级筹资方式,即社员每人每年交1-2元,生产队、生产火队各负责一部分;或社员每人每年交2-5冗,大队予以补足。轻病者,到医务所就诊,重病者,医生上门,难治的转院,由大队适当报销。实行就医全包、半包或包医不包药等方式。70年代末,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合作医疗经费难筹集,合作医疗机构相继解体。
关键词: 合作医疗 医疗保障

内容

合作医疗是农村实行的一种互助性质的医疗保健制度。1969年在境内推行,主要采取三级筹资和二级筹资方式,即社员每人每年交1-2元,生产队、生产火队各负责一部分;或社员每人每年交2-5冗,大队予以补足。轻病者,到医务所就诊,重病者,医生上门,难治的转院,由大队适当报销。实行就医全包、半包或包医不包药等方式。70年代末,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合作医疗经费难筹集,合作医疗机构相继解体。1980年后,合作医疗形式逐步转变。进入90年代,少部分乡村因集体经济发展较快,又恢复合作医疗制度。五里乡前进村村民,在村医务所就医,免收一切费用,重病外出就医,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其他乡村不少医务所由个人承包,村给予适当补助。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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