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教育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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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75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教育普及
分类号: G512
页数: 5
摘要: 第三章教育普及第一节义务教育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境内教育纳入依法治教轨道。是年,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在校巩同率达98.6%,毕业率79.4%,12 - 15周岁少年普及率90.7%。
关键词: 国民教育 普及教育

内容

第三章教育普及第一节义务教育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境内教育纳入依法治教轨道。是年,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在校巩同率达98.6%,毕业率79.4%,12 - 15周岁少年普及率90.7%。
  此后,为扩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面,保证人人受教育和防止流生,区、乡(镇)政府制订保学控流乡规民约,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依法治教,依法强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同时制定劝学控流责任制,乡、村、学校各负其责,包片定人、上门劝学,对特困生采取减、免、缓交学费的办法,确保适龄儿童、适龄少年正常入学。据区教委统计,1986 - 2000年,全区每年减、免、缓特困生入学费20余万元。海会镇还建立了扶贫助学基金,每年投入3万元,保证近200名特困生正常入学。各校反对歧视学习差的学牛,倡导激励为主的愉快教育,促使他们坚持学习,巩固学牛在校率。2000年,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生3554人,初巾录取3573人(含正常流动);12 - 15周岁适龄少年 9157人,在初中就渎的9505人(含正常流动);全区残疾儿童22人,已进入聋哑学校和在小学随班就读17人,入学率为77.3%。剔除学校正常流动人数,区属小学实际流生4人,辍学率为0.02%;区属中学实际流生 237人,辍学率为2.39%;17周岁2013人,受完初中教育1756人,完成率为87.2%。
  第二节扫盲教育在封建社会巾,封建统治者奉行愚民政策,限制平民入学,无任何扫盲措施。民国17年(1928),省政府虽然颁发了《江西省实施民众补习教育暂行规程》,抗日战争时期又颁发了《江西省战时失学民众补习教育实施办法》,由于实施不力,文盲仍很普遍。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致力于扫除文盲工作。1952年,乡及农业合作社成立扫盲夜校,组织小学教师和有文化的社员,经速成识字师训班培训后担任扫盲教师,教学内容根据群众年龄、性别,群众要求和工作需要决定,有拼音字母、工人课本、农民课本、妇女课本及报纸E发表的一些适合群众口味的短文、歌谣、快板等。教学形式采取班级教学、包教包学、记工识字、见物识字、田间识字、购物识字、师教生学、子教父学、送字上门、识字竞赛等多种扫盲形式,.1956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境内各乡普遍成立扫盲协会,冉次掀起群众扫盲高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扫盲工作终止。
  建区后,特别是中央提出《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义自‘》的“两基”要求后,扫除文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区政府成立了以负责文教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的扫自‘工作领导小组,并决定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抽出2%、教育附加税中抽出3%用于扫盲上作。1993年,根据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要求,对全区青壮年人口数、文盲数进行造册登记,全区青壮年107125人,其中文盲、半文盲有7818人,占青壮年人口的61.36%(以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依据,凡1949年10月1日后出生的青壮年文盲均列入扫盲对象)。是年,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扫盲学校。全区共建农民文化技术学校11所、扫盲学校83所。每所扫盲学校配备1-2名小学教师执教。教材有扫盲课本和自编教材两种,帮助青壮年文盲学习日常生活中的汉字和简单的数学。教学方法除组织到课堂听课外,对不能来校听课的文盲采取送字上门和子女教父母、孙儿教爷爷奶奶、丈夫教妻子的方法在家庭进行教学。平时还布置作业、组织听写等巩固学习,如听写猪、牛、狗、猫、扳手、犁耙、镰刀、兄弟、姐妹、妇女、江西、九江、庐山区等日常用字。通过扫盲教育,使青壮年文盲达到能认识1500个汉字、能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记简单的账目、能书写简单的应用文的标准。1995年底,全区经过反复考核,8099名青壮年文盲、半文盲中有5634人脱盲。2000年,全区有青壮年人口131723人,文盲、半文盲只有921人,占青壮年人口的0.7%,非盲率达到99.3%,超过国家规定的农村非盲率达到95%的要求。
  第三节 “两基”工作 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基础教育进入以实现九年义务教育为中心的依法治教阶段。1989年,区政府修订全区九年义务教育规划,1990年起,全区100%的中心小学建起新教学楼,90%以上村小校舍进行新建、扩建和改造。为实现依法治教,普及小学教育,1993年,成立区“两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两基”日常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江西省“两基”验收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向全区印发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文选,动员全区人民群策群力,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两基”工作。是年上半年,对全区79个行政村,102所全日制完全小学,每村每校培训1-2名“两基”专干,组织他们以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本依据,以行政村为单位整理出有关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相关材料40余种,并列出适龄入学儿童人数和青壮年文盲人数。在此基础上,全区确保做到三个落实,即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指标落实。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筹措(集)资金100万元,集中解决“两基”专项资金;对经过培训的村、校“两基”专干下达任务,组织儿童入学和开展扫盲工作;实行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教师包脱盲对象的层层负责的办法,开展扫盲教育,并规定,每脱盲1人奖励教师10元。
  1994年3月23日- 25日,市组织“两基”检查组采取全面铺开的方式对区“两基”工作进行检查,认为庐山区“两基”工作政府重视,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省规定标准。同年11月27日,国家督学张希仁、省督学罗来栋一行莅区中、十里、五里和虞家河等学校进行“两基”工作调研,在肯定区“两基”工作的同时,就存在的差距提出完善意见和要求。是月,全区11个乡(镇)和驻区厂(场)、矿严格按照“两基”工作要求,就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指标落实等情况进行自查,找出薄弱环节,落实解决办法,制定解决措施。1995年5月10日,省“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组,根据评估验收程序,以抽签的方式,对十里、五里(按城区要求)、虞家河和海会(按农村要求)4个乡(镇)的10个行政村进行点上检查,对周岭、莲花和九江化纤厂、5727厂等进行面上检查,同时抽考脱自‘对象173人,通过听、看、查、访等方法,经过5天的认真检查评估,确认庐山区“两基”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是年底,国家教委颁发“两基”达标铜牌。
  [=此处为表格(1995年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验收情况)=]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1995年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情况)=]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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