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行政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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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69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行政审判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1
摘要: 1990年6月,设行政审判庭。7月,福建省长乐县阜山海运公司因对区工商分局处理其与九江县船舶修造厂合同纠纷案不服,将区工商分局告上法庭,法院行政审判庭经调查核实,确认福建省长乐县阜山海运公司与九江县船舶修造厂所签合同有效,区工商分局所作“合同无效”确认有误,依法判决区工商分局败诉,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4920元。
关键词: 审理 行政审判

内容

1990年6月,设行政审判庭。7月,福建省长乐县阜山海运公司因对区工商分局处理其与九江县船舶修造厂合同纠纷案不服,将区工商分局告上法庭,法院行政审判庭经调查核实,确认福建省长乐县阜山海运公司与九江县船舶修造厂所签合同有效,区工商分局所作“合同无效”确认有误,依法判决区工商分局败诉,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4920元。1990 - 2000年,共汁受理行政案件87件,审结85件,结案率97.7%。其中,撤销行政机关决定和更变决定的13件,占行政案件的15.3%;维持行政机关决定的10件,占行政案件的11.76%。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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