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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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58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行政机关
分类号: D035.5
页数: 8
摘要: 第二章行政机关第一节区人民政府 1980年5月,成立九江市郊区革命委员会。6月,省委任命石道达为郊区革命委员会主任。8月,市委任命夏浙炳、苏继富、万仁发、田绍友为副主任。1981年3月,撤销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区人民政府。同月,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牛第一届区人民政府。1984年8月,郊区人民政府随区名的变更,更名为庐山之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地方政府 地方组织

内容

第二章行政机关第一节区人民政府 1980年5月,成立九江市郊区革命委员会。6月,省委任命石道达为郊区革命委员会主任。8月,市委任命夏浙炳、苏继富、万仁发、田绍友为副主任。1981年3月,撤销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区人民政府。同月,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牛第一届区人民政府。1984年8月,郊区人民政府随区名的变更,更名为庐山之区人民政府。1981 - 2000年,共选举产生六届区人民政府(详见本卷第一章第一节)。
  政府机构办公室 1980年9月设革命委员会办公室。1981年3月更名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 1980年9月设计划经济委员会。1991年11月分设为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1997年5月,经济委员会更名为经济贸易委员会。
  人事劳动局 1980年9月分设人事局、劳动局。1984年2月合并为劳动人事局,1996年4月更名为人事劳动局。
  公安分局 1980年9月设置。
  教育委员会 1980年9月设文化教育局。1996年4月撤销文化教育局,改设教育委员会。
  财政局 1980年9月设置。
  粮食局 1980年9月设置。
  商业局 1980年9月设置。
  工商分局 1980年9月设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10月改为分局,属垂直管理。
  卫生局 1980年9月设置。
  民政局 1980年9月设置。
  乡镇企业局 1980年9月设社队企业局。1984年撤社建乡,更名为乡镇企业局。 农业局 1980年12月设置。1984年2月与畜牧局合并为农牧渔业局。1992年2月,农牧、水产分设,更名为农牧局。1996年4月,农牧局更名为农业局。
  林业局 1980年12月设农林垦殖局。1984年2月改称林业局。
  水利电力局 1980年12月设置。 畜牧局 1980年12月设置。1984年2月与区农业局合并为农牧渔业局。
  科学技术委员会1981年1月设置。
  计划生育委员会 1981年1月设计划生育办公室。1984年升格为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税局、地税分局 1981年1月设税务分局。1994年4月,建立分税制,分设国税分局、地税分局。1998年,国税分局更名为国税局,均属垂直管理。
  供销合作社 1981年7月设置。1996年4月转为经济组织。
  司法局 1984年2月设置。
  审计局 1984年2月设置。
  蔬菜局 1984年2月设置。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1984年2月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同年11月,更名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统计局 1984年2月设置,与计划委员会合署。
  物价局 1984年2月设置,与T商局合署,1990年5月分设。
  编制委员会 1984年2月设置,与劳动人事局合署。1985年3月更名为机构编制委员会。1989年11月下设办公室。1992年10月与劳动人事局分设。1996年4月与人事劳动局合署。
  体育运动委员会1984年9月设置,与文教局合署。1991年9月分设,1996年4月与教育委员会合署。
  信访办公室 1984年12月设置。1996年4月归口区委办公室。
  精神文明办公室 1985年3月设“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1989年4月更名为精神文明办公室,1996年与区委宣传部合署。 物资局 1985年3月设置,与供销社合署,1988年9月分设。1996年4月并人物资总公司,转为经济组织。
  土地利用管理局 1987年8月设置。
  监察局 1988年3月设置。1993年6月,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
  体制改革委员会 1988年4月设置。1996年4月,更名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为内设机构。
  蔬菜科学研究所 1988年4月设置。
  1997年6月,与蔬菜局合署。
  农村工作办公室 1988年7月设农村经济委员会。1996年4月更名为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质矿产管理局 1988年9月设矿产管理局。1994年7月更名为地质矿产管理局。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1989年9月设置。为区直事业单位。
  外事侨务办公室 1990年1月设置,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1996年4月,从区政府办公室析出,与旅游局合署。
  交通局 1990年10月设置。
  水产局 1992年2月设置。
  招商局 1994年10月设置。为事业单位。
  文化广播电视局 1995年4月设广播电视局 1996年4月更名为文化广播电视局。
  技术监督局 1995年4月设置,隶属经济委员会。1996年8月从经济委员会析出。1998年7月实行垂直管理。
  烟草专卖管理所 1995年4月设置。为事业单位。
  人民防空办公室 1995年6月设置,与政府办公室合署。
  政府法制局 1995年6月设置。归口政府办公室。
  利用外资办公室 1996年5月设置,与招商局合署。
  旅游局 1996年8月设置,为事业单位。
  房产管理局 1996年8月设置。为事业单位。
  对外贸易局 1997年4月设置。为事业单位。
  [=此处为表格(1996年政府机构改革前后设置情况对照)=]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历届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第二节基层行政机构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属九江县的基层行政机构有韩晟、仁贵东、仁北、仁中、姑塘、濂溪、东林、九莲等乡;属星子县的有五老、积余、五洲等乡。乡下设保甲。
  新中国建立后,1949年10月始,基层行政机构设区、乡人民政府。新港属九江县第一区,区政府驻地新港荷塘陈家八房,下辖李家、沿湖、土桥、荷塘、桃花、游岭、芳兰、宗垅、新港等9个乡;虞家河、姑塘及威家部分属九江县第二行政区,区政府驻地虞家河,下辖虞家河、鲁板、都天、茶庵、开天、株桥、岭背、沿湖、沙湖、邓桥、香积、九华、姑塘等13个乡;十里、莲花属九江县第七区,区政府驻地十里铺,下辖五里、劳家、女儿、三垄、潘湾、谭畈、东城、梅山、十里、新桥、妙智、莲花等12个乡;赛阳属九江县第三行政区,区政府驻地沙河,下辖15个乡,属今赛阳境内的有太平、西林、石门、赛阳、金桥等5个乡;海会、高垅、威家部分属星子县第五行政区,区政府驻地海会,下辖海会、五洲、沿湖、青山、吴障、高垅、九星等7个乡。
  区设区长1人,副区长1-3人,下设办公室、财粮、民政、文教、公安等专职干部。乡设乡长1人,副乡长1 -2人,文书1人1956年,将小乡并为大乡,境内原38个小乡并为19个大乡。九江县第一行政区改为新港区,辖新港、江矶、桃花、游岭、联城、高山6个乡;第二行政区改为虞家河区,辖周岭、邓桥、谭畈、女儿、十里、妙智、大桥7个乡;第三行政区改为沙河区,辖6个乡,属今赛阳境内有双塔、涧泉2个乡;星子县第五区改为海会区,辖海会、沿湖、九星、积余4个乡。
  1958年始,基层行政机构改称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公社既是乡级基层行政机构,又是经济管理机构。公社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委员7- 13人,内设民政、治安保卫、农林水利、文教卫生、工业交通、民事调解、财政、粮食等组织和人员。至1980年设九江市郊区时,全区有l1个人民公社,81个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1984年3月,先行在海会公社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试点工作,首先将海会公社改建为海会乡人民政府。
  1984年底,全区l1个人民公社全部改建为乡人民政府。同时,成立乡经济联合委员会,行使经济管理职能。各乡通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长、副乡长,乡政府机关设办公室、民政所、财政所、农林水办公室、乡镇氽业办公室和文教、司法、公安等专职干部。1987年庐山管理局牯岭镇街道办事处改建为牯岭镇人民政府,划归庐山区管辖,至此全区有12个乡(镇)。1992年,海会、威家、新港、莲花等4乡撤乡建镇。1995年12月,匕里湖乡划归九江市开发区。1996年,赛阳撤乡建镇。1999年,周岭撤乡建镇,改称姑塘。2000年末,全区共辖有新港、莲花、赛阳、威家、姑塘、海会、牯岭等7个镇人民政府,十里、五里、高垅、虞家河等4个乡人民政府。
  第三节政府法制 1995年6月,成立区政府法制局,负责为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承办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法律事务。1996年,同区纪委、区司法局联合举办6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科级干部58人,行政执法人员1003人。1997年,对考核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核发《江西省执法证》1061本,并实行按人建档和两年一审制。同时在全区推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至2000年,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对全区各行政部门和11个乡(镇)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全区38个行政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核发了《江两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按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2件,调解处理山林纠纷案3起,协助区委政法委处理王某非法吸取公民存款案,清退存款571万元。
  第四节信访工作建区初期,信访工作由区委办公室指定一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1984年12月,成立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专司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归口区政府办公室。1996年4月机构改革,归口区委办公室。是年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制定信访接待制度,加强信访网络建设,全区ll个乡(镇)均建立信访接待室,并配备专人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使全区信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网络化的健康轨道。至2000年,共收到人民来信2402件,接待群众来访2606人(次)。
  [=此处为表格(1980 - 2000年受理来信来访情况)=] [=此处为表格=] 第五节外事侨务 1990年,成立外事侨务办公室。1992年始,对本籍旅居国外的侨民以及区内归侨、侨眷进行首次}方查。1998年,区境遭受特大洪灾,134位归侨、侨眷的牛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区侨办及时送去2.4万元慰问金,帮助解决暂时困难。洪水回落后,会同民政部门对归侨、侨眷受灾情况进行详查,民政部门拨专款40万元以及价值5万元的粮食、衣物等物资予以赈济。1999年,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再次对区内归侨、侨眷进行访查,至2000年,已查明本籍旅居国外的侨民60户、112人,回国定居的12户、36人,区内侨眷227户854人。共接待归侨、侨眷来信来访673人(次、件),为归侨、侨眷落实招工、聘干、福利分房、子女就学、子女就业、劳动福利等优待政策190人(次)。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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