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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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56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摘要: 1980年9月,成立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区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内设机构)。1982年,查处了领导干部建私房问题,查处违纪建私房案3件。
关键词: 纪律检查 党的纪律

内容

1980年9月,成立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区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内设机构)。1982年,查处了领导干部建私房问题,查处违纪建私房案3件。
  1984年,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年,重点查处了建私房、分公房中的违纪案件。共查处违纪建私房案16件,涉案党员中7人受党纪处分;46名公房超面积的干部,按规定缴纳了房租费。
  1985年、1986年,围绕党风建设,对党政机关以及少数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机关、企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滥发奖金、实物问题进行查处。同时,狠刹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风,借参观考察之名游山玩水风,以及侵害性钓鱼风。
  1987年,按照中纪委(1987)1号文件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的要求,对全区乡(镇)党委党内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调查,建立完善党内民主生活监督制度。
  1988年,对子女亲友就业、招工、提升、转于、提于、农转非等方面违反政策,弄虚作假“走后门”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查处。
  1989年,查处了农资供应和分配中层层克扣,从中谋私问题;对党政机关干部在城镇建私房再次进行清理整治;对拖欠和侵占公款不还、不退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采取限期退还的纪律措施,并发出廉政通报7期。
  1990 - 1992年,以贯彻中纪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风党纪教育纲要》的要求,大抓“治本工程”。3年中,全区共举办各种类型党员培训班145期,参训党员年均3718人(次),受教育面达86%。
  1994年,清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拖欠、侵占公款20万元;清理整顿违控超标小汽车22辆,追缴控购附加费12万元。
  1995年,以宣传教育为主,巡回播放反腐倡廉录像17部99场,观众达4400余人(次)。组织8名“廉政教育比赛”获奖选手,赴乡镇巡回宣讲,听众达700人(次)。
  1996年,实施领导干部礼品申报、登记制度。
  1997年,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区直19个单位自办食堂,无食堂单位严格三定(定点、定人、定额)。全区347部公费安装的私宅电话、75部公费购置的移动电话,全部由使用者一次性买断,收回资金53万元。
  1998年,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区委中心组带头集中学习,并会同区委党校举办培训班4期。
  1999年、2000年,对6名县处级、93名科级干部两处占房或超标住房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共退房3l套,建筑面积2446.6平方米,收缴超标性住房款21.4万元,对11人超大型标准住房实行按月加收租金,2人应退房按市场价售购。
  1980 - 2000年,全区因违纪受查处党员165人,占党员总数5.2%。其中,开除党籍38人,留党察看51人,撤销党内职务9人,党内严重警告40人;开除公职5人,开除留用3人,行政撤职14人,行政降职、降级5人。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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