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宗教活动场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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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987
颗粒名称: 三、规范宗教活动场所
分类号: D035
页数: 2
摘要: 2004年9月,针对乱建佛寺道观、露天神像、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分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建章立制4个阶段开展工作,历时4个月,按照拆除一批、关闭一批、改用一批、登记一批原则,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梳理和整治,确定上报登记宗教活动场所204处、宗教活动点199处。2005年,各地民宗局建立宗教工作巡查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对755处未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分门别类处理,拆除佛、道教场所44处、关闭139处、取缔烧香点150处,取缔合并基督教聚会点193处。同时对关闭、改用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及时制止专项治理工作后新出现的乱建、滥建行为20余起,解决遗留问题。
关键词: 宗教政策 宗教活动

内容

1991年始,针对某些宗教活动“三乱”(乱传道、乱洗礼、乱设聚会点)现象,推行“三定”(定点、定人、定片).遏制“三乱”,支持宗教团体依法开展宗教活动。1995~1996年,完成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重新登记,并实行年检。2004年9月,针对乱建佛寺道观、露天神像、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分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建章立制4个阶段开展工作,历时4个月,按照拆除一批、关闭一批、改用一批、登记一批原则,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梳理和整治,确定上报登记宗教活动场所204处、宗教活动点199处。2005年,各地民宗局建立宗教工作巡查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对755处未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分门别类处理,拆除佛、道教场所44处、关闭139处、取缔烧香点150处,取缔合并基督教聚会点193处。同时对关闭、改用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及时制止专项治理工作后新出现的乱建、滥建行为20余起,解决遗留问题。2007年,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协助庐山区、浔阳区政府,对东林寺、能仁寺等重点寺庙周边环境开展整治活动,改善其周边环境。2008年,全市对涉及宗教的38起行政立案进行处理,查处“东方闪电…‘门徒会”“三赎教”等邪教组织,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九江的渗透。2009年,开展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履行审核程序,依据规定对照每个宗教教职人员的具体情况予以确认,制订并实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和“和谐宗教团体”工作方案,组织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完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和教风管理。依法关闭浔阳区步红花园某某利用住宅私设的念佛堂,对庐山关帝庙利用迷信活动骗取游客钱财提出整治意见,拆除九江县永安乡一非法乱建道教活动场所。2010年,市民宗局印发《九江市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在重大活动或非常时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预案,确保和谐稳定工作。市民宗局配合市公安、旅游等部门打击以敛财为目的宗教活动,对湖口县石钟山观音殿女导游与假和尚演双簧骗钱事件依法予以处置:修水县民宗局会同当地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没收违法书籍和光碟60多册(张)。通过宗教工作四级网络联动,核清基督教各教派以及私设聚会点具体活动情况,做到人员、地点、活动情况“三清楚”共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12处。同年,依法取缔庐山圆佛殿非法宗教活动;查处庐山石门涧景区假和尚诈骗游客钱财案等。至2010年,先后举办19期县乡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及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班,进行宗教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教育。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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