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939 |
颗粒名称: | 二、资金监管 |
分类号: | F304 |
页数: | 2 |
摘要: | 1992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扶贫资金物资统筹安排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老区、贫困地区扶贫资金、物资管理,提高资金、物资使用整体效益进行规范。1996年,根据省办统一部署,开展发展基金清理工作,对以前年度发展基金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核查。1999年,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和审计准备工作的通知》,对1997~1998年两年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部分资金到位不及时、以拨代支、报账不及时以及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2010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申报的若干规定》,对项目申报原则、申报范围、申报程序、申报时间、项目审批、资金下达以及项目验收进行进一步规范。 |
关键词: | 扶贫资金 扶贫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