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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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848
颗粒名称: 六、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分类号: E123
页数: 1
摘要: 2007年3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从当年1月1日起,对广西边境保卫战和中印、珍宝岛、抗美援越、抗美援寮、保卫西沙群岛等14类参战退役士兵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由民政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身份认定,并对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农村每人每月100元,城镇每人每月200元。至2010年“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全年发放“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1900余万元。
关键词: 退伍 退役 补助

内容

2007年3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从当年1月1日起,对广西边境保卫战和中印、珍宝岛、抗美援越、抗美援寮、保卫西沙群岛等14类参战退役士兵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由民政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身份认定,并对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农村每人每月100元,城镇(含下岗失业)每人每月200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在企业退休的上述退役士兵,在个人现有养老金基础上上浮1 00-/0,然后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生活补助(国家对在企业退休的参战退役人员未纳人生活补助范围,只是省内规定,具体由劳动部门操作)。同年8月,按照民政部规定,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至今已从军队退役的人员(简称14类参战退役人员)和涉核退役人员进行身份认定及发放生活补助。当年全市认定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退役人员5886人,其中,农村3583人,城镇2303人;涉核退役人员386人,其中,农村318人,城镇68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1060万元。至2010年“两参”(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全年发放“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1900余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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