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786 |
颗粒名称: | 二、失业保险实施 |
分类号: | F840.615 |
页数: | 2 |
摘要: | 1992年,深化职工待业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扩大职工待业保险范围、提高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收缴比例调查和试点工作。1998年,用足用好失业保险金,尽力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市局培训按每人每月90元标准,给予培训下岗职工补贴。对部分基地和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拨付专项扶持资金10万元。1999年,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为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创造良好社会氛围。扩大依法征缴失业保险金力度,切实做好扩大失业保险的登记和申报工作。全市共完成扩面单位204家,增加投保22000人,增收保险金98万元,其中市直新增投保单位58家共5168人,增收失业保险金23万元。全年全市为82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35万元。 |
关键词: | 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