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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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751
颗粒名称: 二、假期
分类号: D912.5
页数: 2
摘要: 1991年,机关事业单位每周日休息1天,为公休日,全年共52天;元旦休息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休息l天,国庆节休息2天,春节休息3天,此为法定节假日,共7天。1995年起,实行双休日,即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休息2天,全年公休日为104天。1999年,国家对法定节假日安排进行调整,将“五一”“十一”放假天数分别由1天和2天增加到3天,国家法定节假日由7天增加到10天。
关键词: 休假 休息权

内容

1991年,机关事业单位每周日休息1天,为公休日,全年共52天;元旦休息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休息l天,国庆节休息2天,春节休息3天,此为法定节假日,共7天。1995年起,实行双休日,即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休息2天,全年公休日为104天。1999年,国家对法定节假日安排进行调整,将“五一”“十一”放假天数分别由1天和2天增加到3天,国家法定节假日由7天增加到10天。2007年底,国家对节假日再次进行调整,从2008年起,增加“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3个传统节日,将“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放假时间由3天改为1天,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到11天。
  年休假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不含享受寒暑假的单位)参加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正式职工可享受年休假待遇。具体假期如下: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5年者,每年休假7天(不含假期内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下同);参加工作满15年不满25年者,每年休假10天;参加工作满25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4天。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享受年休假待遇的条件和年休假假期作了新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含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单位)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假期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还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及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探亲假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探配偶的条件:1991年以来,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探父母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父亲或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给假一次的,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假期包括休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产假、哺乳假正常分娩者,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外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的,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补贴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级、调整_工资。
  有不满l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T喂养)的时间,每次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病假病假假期及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享受病假待遇的相关问题: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书,可以适当提高。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干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生活福利待遇。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病假生活待遇,应省医疗机构证明并得主管部门批准。 婚假根据《婚姻法》以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结婚可以享受以下待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天。婚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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