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流通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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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95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流通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21
页数: 7
摘要: 各改制企业制定新公司章程,实行股东代表大会制,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企业改制后,虽然亏损额每年减少,但未能根本扭转亏损局面。两公司制订企业改革方案,进行职工身份置换。两公司17名离退休职工关系转移到生产资料服务总公司,保持正常离退休待遇。两公司变现企业剩余资产筹集资金,清偿债务,实施改制。发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62人、汽车销售总公司21人企业改制补偿金,完成改制,企业关闭。集团公司6家尚未改制企业开展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除企业债务,加快改制步伐。市物资贸易公司负债率153%,资不抵债,经向法院申请批准破产,于2009年12月完成改制,公司破产。至此,物资集团公司按计划3年完成企业改制。
关键词: 流通体制 流通体制改革

内容

一、物资体制改革 1994年始,国家取消物资计划分配实行市场经济后,物资行业连年亏损。1997年,为转轨经营,扭转亏损局面,根据内贸部《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物资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九江市国有(集体)小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若干问题处理的暂行办法——关于推进我市小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物资集团公司对下属11家经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尝试。4家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市金属材料总公司改制设立市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改制设立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改制设立市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市物资贸易总公司改制设立市物资综合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江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市机电设备总公司、市化工轻工总公司、市建筑材料总公司、市汽车销售总公司、市物资配套公司、市进出口公司、物资贸易中心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名称不变;市生产资料总公司改制设立物达贸易股份公司。各改制企业制定新公司章程,实行股东代表大会制,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各公司内部募股,每股为1000元。一般职工认购不低于1股,中层干部和公司领导按职工认股额2-5倍认购。1 1家改制公司购股人数542人,入股率ggo-/o,募股金额77.2万元。各公司分别制定1997~1999年3年盈利或扭亏计划。企业改制后,虽然亏损额每年减少,但未能根本扭转亏损局面。因经营方式管理模式上没有根本转变,及市场竞争激烈,资金紧张等综合因素,改制未能达到扭亏增盈预期月标,职工大批下岗分流,各公司所募股金退还职工。1999年,化工轻工总公司和建筑材料总公司因持续亏损,经营难以为继,职工社保基金停缴,企业陷入生存困境。两公司制订企业改革方案,进行职工身份置换。2001年5月,完成改制,企业关闭。化工轻工总公司95人,建筑材料总公司73人一次性领取改制补偿金,完成国企职工身份置换。两公司17名离退休职工关系转移到生产资料服务总公司,保持正常离退休待遇。2002年6月,因经营陷入困境,物资配套公司29人,进出口物资交易中心21人,按每人每年工龄补贴650元补偿标准, 进行国企职工身份置换,两家公司完成企业改制关闭。2003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汽车销售总公司严重负债,业务萎缩,无法经营。两公司变现企业剩余资产筹集资金,清偿债务,实施改制。发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62人、汽车销售总公司21人企业改制补偿金,完成改制,企业关闭。2005年,市政府加紧企业改制工作。集团公司6家尚未改制企业开展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除企业债务,加快改制步伐。至2007年, 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市机电设备总公司、市生产资料总公司和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分别先后与华融、信达、长城、东方4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债权方签订清偿债务协议,物资集团以近千万资金回购消除近亿元债务,为企业改制消除债务障碍。2007年1月,集团公司制定《市物资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改制三年规划表》,确定三年改制计划。总体上按打包回购企业债务,统一职工补偿标准,整体推进企业改制指导方针开展改制工作。集团公司开设改制专户,统一管理公司改制资金。各公司分别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按计划实施改制工作。对有发展前景的二手车市场,结合改制组建股份制公司,至2008年12月,完成企业改制。同时,引进资金1000万元,于2009年1月组建成立市二手车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持股36%。市物资贸易公司负债率153%,资不抵债,经向法院申请批准破产,于2009年12月完成改制,公司破产。金属材料总公司、机电设备总公司、生产资料总公司、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4家公司经打包回购清完债务,于2009年12月完成改制,公司关闭注销。至此,物资集团公司按计划3年完成企业改制。
  [=此处为表格(2007~2009年市物资集团企业改制一览)=] 二、商业体制改革 1992年、1994年,市委、市政府分别下发《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若干规定》与《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3年间共出台15项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优惠政策。90年代后期,本土民营企业联盛集团公司、派拉蒙集团公司和外来知名民营企业步步高等登陆九江市场。1997年,九江东方能源贸易公司依照协议,兼并隶属于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的酱菜制品厂,启动市商业企业改制。2001年,市政府确定市直商业系统所辖市食品厂首批进行产权制度改革。2002年1月,召开全厂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九江市食品厂关于企业整体全面改制施行的工作方案》。6月,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商业局《关于对东风饭店进行改制的请示》,同意东风饭店改制。2003年1月,东风饭店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东风饭店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改制后东风饭店国有资产整体转让北京市环球众人众轻纺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金额1200万元。随后,市饮食服务总公司所属香炉峰宾馆、市食品总公司所属市旅游服务公司、市商业储运公司、市肉类联合加工厂相继改制。2010年7月7日,市委九届六十八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九江市市属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实施意见》,随后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属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8月,市商管办党组相继印发《关于严明纪律保障市直国有商业企业改革顺利推进的意见》《关于调整市直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指导服务组的通知》。9月29日和10月21日,市7个系统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分两次审议通过市百货纺织品总公司、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新潮商厦、市燃料总公司、市食品总公司、市饮食服务总公司、市商业储运公司、外轮供应华侨友谊公司、市百货大楼市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家企业的“两案”。成立商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搭建融资平台,向浦发银行申请贷款2亿元,解决改制资金来源问题,并承担经营和管理国家商业资产,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2010年年底,市直国有商业12家一级法人企业全面完成国企改制任务。
  三、粮油流通体制改革 1991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粮食统销价格决定》,5月1日起,适当提高定量粮油销售价格,发给城镇居民每人每月6元补给。1992年3月6日,国务院决定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实行购销同价。至此,粮食统销价格长期处于统购价格购销倒挂状况得到改正。市粮食定购价格每50公斤早稻由22.10元提高到24.50元,晚稻由22.80元提高到27.50元,拉开品质差价;在提高定购价基础上,实行购销同价;食用油取消指令性计划,放开经营(收购只下指导意见);取消糯粮及其他名贵品种指令性计划,放开经营;放开副产品价格。1994年,粮食收购“保量放价”政策出台,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粮食收购在没有完成国家定购任务之前,除承担国家粮油收购任务的基层粮管所(站)在当地组织收购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到农村插手收购。完成定购任务后,实行放开经营。1995年6月,按照国务院《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线运行的通知》,全市粮食部门建立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线运行机制,两线运行原则为“统一领导、两线运行、明确责任、分别核算、稳定市场、搞活经营”。此后,粮食实行“四定”包干,市政府《关于做好1995年粮食购销工作的通知》,其主要措施就是粮食实行定购、定销、定调、定库存“四定”包干。1996年6月29日,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直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条线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市直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范围及单位、商业性经营单位以及人员划分。全市粮食部门对政策性业务实行定代购、代储、代销、代加工,给予定额代理费用“四定一代”,按量拨补,企业不承担政策性亏损,经营性业务由企业自负盈亏。按照两线运行原则,同年,市粮油(集团)公司(原与市粮食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撤销,另组建市粮油总公司,为国有独立自主经营法人企业,隶属市粮食局。市《城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同年停止使用。1997年,全市粮食定购任务调整为8095万公斤贸易粮。1998年10月21日,市举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学习班,各县(市、区)分管财贸县(市、区)长,计委主任、粮食局局长、工商局局长、物价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农发行行长,市直有关单位共150人参加学习。10月31日,市政府下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要求粮食流通体制实行“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根据国务院推进粮改“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坚持保护价收购,全市粮食部门没有出现过限收、拒收、停收现象。1999年,定购粮与保护价并轨,取消粮食调拨,由市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粮食供求平衡。2000年,早稻退出保护价收购后,中晚稻仍实行保护价收购,以“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将农民手中余粮应收尽收,以保护农民利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出售原粮或成品粮时,按保本微利原则顺价销售,不再发生新的亏损,即使有些粮管所无钱发工资,也没有出现逆向操作、低价亏本卖粮情况。2001年,全市完成粮食顺价销售量29890万公斤,较上年增加9301万公斤,增幅达31%,超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粮食扩销目标。收购过程中,农发行保证及时足额供应收购资金,确保粮食收购不打“白条”,监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购销政策,防止发生新的亏损挂账和挤占挪用。按照“库贷挂钩”“钱随粮走”的办法供应和管理粮食收购贷款。坚持三项政策同时,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加快自身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真正面向市场,做到自负盈亏。2002年,全市粮食企业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成功地探索和完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修水作法”和“星子作法”,以经营性小企业产权出售为主,筹措改革成本金。市政府在星子县召开深化粮企改革现场会,星子粮食企业在职职工834人,全部进行身份置换,购销企业返聘上岗129人,购销企业和经营性企业改制全部到位。修水县粮食购销企业32个合并为14个,经营性工贸企业也完成产权制度转换,1391名职工与粮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返聘281人。同年10月28日,在省政府支持下,通过外引内联,南方粮食交易市场在九江开业,市场以稻米油料交易为主,集商流、物流、信息流于一体。开业后,年交易10-15万吨,成为面向粮食产区辐射全国销区的国家级粮食交易市场。2003年,市粮食局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因企施策,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原则,国有粮食企业“双置换”,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返聘。当年,按保护价收购原粮1.825亿公斤,占当年总产量29.9l%。
  2004年,根据省、市政府贯彻国务院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部署,市全面放开收购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全市粮食部门深入千家万户、田间地头,宣传市场信息,引导农民种植产销对路的品种,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从2001年的0.33万公顷到2004年的5.67万公顷,当年订单收购粮食1.2亿公斤,占粮食商品率48a-/o。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当年始,对全市种粮农民实行“四补”政策,即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改变多年来补贴流通环节做法,使农民直接受益。同时,国有粮食企业由“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转变,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国有粮食企业重组,进行改组、改造、兼并,租赁、出售,转制、破产,全市粮食经营性单位改制前340个,改制后196个。至2004年年底,全市县以下粮食企业改制工作基本结束,市直完成改制企业2家。全市粮食系统依法解除劳动关系11386人,其中市直277人。2007-2009年,市直粮食系统20家国有粮食企业有19家进行改制。其间,全市共处理陈化粮4.9亿公斤。对全市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进行三次清理认定,1992年3月31日以前21288万元,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69940万元,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70519.83万元消化完毕。
  2008年,市仙人面粉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破产。至2010年,市五丰宾馆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庐山区国有粮食企业改制结束,至此,全市市场化购销体制全面建立。改革中,全市(除庐山管理局)粮食部门“老人”均得到妥善解决。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改制前14618人,改制后3792人(含返聘人数)。
  四、供销社体制改革 1991年3月1日,市供销社与市商业局分设。下设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市土产公司、市棉麻公司、市茶叶果品公司、市日用杂品公司5个公司。8月,根据市政府转发市体改委《关于199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成立“九江共茂股份有限集团总公司”,实行“四放开”(经营范围、商品价格、工资报酬、用工放开)。九江共茂股份有限集团总公司下辖的各县(市、区)供销社工业品贸易中心(工业品采购供应站)企业名称统一更名为“九江共茂有限集团××县(市、区)公司”。共有11个县(市、区)社先后组建集团公司。1992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市供销社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市供销社与共茂集团合二为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自筹资金发工资。同年市供销社制定《工效挂钩分挂实施方案》,职工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1995年,市供销社《关于印发市社直属公司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企业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同年,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撤销市商业、粮油、共茂三个集团公司的通知》,保留市供销社,撤销共茂集团公司。1999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确定基层社改革的主要形式为:实行股份制改造、实行租赁经营、完善全员风险抵押和全额库存抵押(抽本)经营、实施拍卖、兼并或撤社留店,对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基层社,依法实施破产。按照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各县(市、区)供销社制订并经县委、县政府批转的县供销社关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决定对基层社和县直属企业进行产权改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出售企业部分或全部资产,解除干部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妥善安置企业离退休人员,整合经营要素,重组基层社和公司。2001年,市供销社印发《九江市供销社直属单位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明确供销社是社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实行政企分开、保值增值、分级管理。同年根据市政府《关于九江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企业改革分股份制改造、兼并改组、企业出售、破产关闭等形式。市供销社出台《关于深化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有进有退、职工安置优先、社有资产归供销社所有。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意见》,全面推进基层供销社的分类改造,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发展。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开始陆续改制。主要形式有并社留店建中心社、置换职工身份、减人留社留店和变卖资产安置职工关门走人。2002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关于清偿长城公司13450万元债务方案》,由市供销社所属七宗土地收储变现落实。市供销社了断历史债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市供销社制定《关于加快市直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供销社直属企业采取股份制改造、出售、关闭等形式进行改制,原则上政策性经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其他分散经营企业实行一次性退出,职工安置按500元-700元/年。市供销建设总公司改制关门走人。市棉麻总公司依照自愿原则减员增效,置换员工121人。市土产公司改制,置换员工80人。同年,招商引资兴建九江果品批发交易大市场。2003年,成立资产运营公司,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2007年2月,市供销社茶叶副食品公司完成改制。3月,工业品公司完成改制。12月,交电炊具公司停产减人,置换员工54人。2008年7月,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完成改制。2009年12月,茶果公司、日用杂品总公司、九江商厦、再生资源总公司冷藏储运公司完成改制。各县(市、区)供销社采取开门办社方式,与民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店面场地入股方式,或加盟或联营,逐年恢复基层社网点。
  2010年底,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完成改制,保留直属企业9家,为社有全资企业,即: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市棉麻总公司、市日用杂品总公司、九江商厦、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市冷藏储运公司、九江果品批发交易大市场有限公司、市土产公司、交电炊具公司。有经营网点14个。
  五、外贸体制改革 1991年,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属省垂直管理。为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经省政府批准,自1993年1月1日起,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及各直属外贸企业的人、财、物与省对外经济贸易厅脱钩,列入市政府序列。7月,市政府决定各县对外经济贸易局与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在人、财、物上脱钩,纳入地方管理。1996年6月,市对外经济贸易局更名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为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工作职能部门。2004年7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实施,对外贸易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至2010年底,全市通过备案登记取得外贸经营权的企业574家。2002年,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更名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简称市外经贸委)为主管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03年,根据《九江市招商协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原市政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和市政府利用外资办公室合并,组建市招商协作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2007年4月4日,市委常委会第9次会议研究同意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和市招商协作局合并,组建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和市招商协作局牌子,下设市招商服务中心,为市商务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市商务局所属外经贸企业共11家。按照全市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和统一安排,对职工进行身份置换,对企业采取关闭注销、依法破产等改制模式。改制工作期间,市商务局采取领导挂企业等方式,确保改制工作稳定。涉及职工53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8人、离岗退养145人、身份置换271人:2008年3月底前完成5家,2009年底前完成余下6家企业的职工身份置换工作;共支付经济补偿金453.85万元(2009年291.1万元)、内退生活费180.71万元(2009年121.2万元);已经补缴社会保险费2180.3万元(2009年1429.3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补缴1565.76万元(2009年997.75万元)、失业保险补缴137.35万元(2009年94.52万元);拟3家采取关闭、1家采取公司化改造、7家采取依法破产的改制模式。已依法破产终结2家,正在破产程序中1家。通过破产处置债务3028.79万元。2010年7月,市政府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并将其职能作相应的调整:取消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的职责,原市招商协作局的职责,整合划人市商务局;将市政府办公厅归口管理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驻深圳办事处、驻厦门办事处职责划人市商务局;代管市投资促进中心。
  六、石油烟草盐业体制改革石油体制改革 1992年9月,成立法人单位市石油公司,与省总公司九江分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1994年10月,市政府召开市石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同时成立成品油市场监督领导小组,市石油公司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市成品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1999年3月,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3个石油支公司成建制划归瑞昌石油化工公司管理。2000年1月,企业重组,主业部分组建为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非主业部分组建实业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2003年5月,省石油总公司九江办事处整体划人中国石化集团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2003年7月,设立直销配送中心,撤销水陆经营部、配送管理科。同时注销九江浔沪联营石油销售公司(于1987年4月设立)。2005年1月,武宁、修水经营部整体划归九江石油分公司经营管理。2006年2月,中国石化集团江西石油总公司庐山办事处(含云龙宾馆)并人中国石化集团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2006年.ERP管理系统正式上线。2006年12月,九昌樟管道暨金鸡坡油库(首站)配套改造项目启动,该管道项目是省内第一条动工新建的成品油管道项目,投资约2亿元。2006年12月,召开九江石油分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公开企业经营状况,重点报告费用列支情况。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加油站经理保管员等3个竞聘实施方案。2007年1月,中国石化集团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注销、各县石油支公司注销。2007年5月,设立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九江工作部。
  烟草体制改革1991年,市烟草经营已属专卖。1992年年底,全市有卷烟委托代销点17个,1993年,新增下设网点11个,新设立卷烟农村批发网点8个。1994年,设立131个省产烟直销点。2000年,全面实施网建“一把手”工程,初步形成按区域设置网点、坐店经营、专卖基本对应的网建模式。2001年,实施县城以上“全面访销、集中配送、访送分离、优质服务”网络运行方式。2002年年底,基本完成“全面访销,集中配送”组织实施工作。2003年,推行“城乡一体、访送分离、集中配送、专销结合”为主网建模式。2004年“电话订货、网上配货、电子结算、现代物流”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网建稳步推进。为推进体制改革,同年,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构建起以分公司为经营主体的统一集中管理格局和人、财、物一体化业务流程。2006年,制订《江西省烟草公司九江市公司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实施方案》,送审报批、资产划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名称变更等已全面完成。通过理顺产权关系,构建总公司、省公司、市公司三级母子公司体制。
  盐业体制改革市盐务局、省盐业集团公司九江公司是隶属于省盐务局、省盐业集团公司管理的,集国家盐业行政管理和食盐专营两项职能为一体的国有省属企业。对辖销区盐的产、运、销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辖销区范围是市行政区及上饶市鄱阳县响水滩、银宝湖、肖家岭3个乡镇。1992年4月,为贯彻落实《盐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市盐业公司机构的基础上增设市盐务局,在湖口、彭泽、德安、修水县4县盐业公司增设4县盐务局,确定各盐务局为本辖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盐政管理职能。1994年10月国务院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从此,国家正式实行食盐专营政策,其核心内容是国家通过专营体制控制生产食盐,建立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制度,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制度,对食盐的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2003年,为提高食盐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合格碘盐供应,九江公司始终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精神,狠抓健全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和优化食盐供应链,实现盐政管理网络和食盐销售网络的合二为一,努力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全面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式”食盐配送客户服务体系。2005年,省盐业总公司改革后,成立省盐业集团公司,市原有湖口、彭泽、德安、修水4县盐业公司逐步取消法人资格,划归九江市公司管理,自此,湖口、彭泽、德安、修水县盐业公司成为九江公司报账制分公司。2007年,将各分公司党组织关系全面回收归市公司党委统一管辖。2010年,九江公司盐产品从过去的单一品种,发展为加碘盐、绿色食品盐、多品种营养盐、礼品盐、腌制盐等十多个品种,产品包装丰富多样。2010年,销售食盐及各类生产加工用盐25280吨,其中小袋食盐16880吨,实现销售收入4435万元年,创利税226万元。
  七、市场体系建设 1995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全市工商部门进行自办或联办市场的摸底工作。1999年至2001年,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场管办脱钩的要求,全市工商系统42座市场全部办理市场移交手续,移交市场总面积111881.5平方米,移交总资产5148.7339万元,移交债务2446.5168万元。市场移交后,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任务转为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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