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价格听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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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31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价格听证
分类号: F045.3
页数: 2
摘要: 1998年5月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1999年,依据价格法,举行调整市区自来水售价、市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2001年8月起,施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
关键词: 价格理论 价值论

内容

1998年5月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1999年,依据价格法,举行调整市区自来水售价、市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2001年8月起,施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
  2002年1月起,实施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实施细则》,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城市公共交通、有线电视、教育、医疗、主要游览景点、电力、自来水、管道煤气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实行价格决策听证;其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区域性垄断经营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实行听证。
  2008年10月,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2号令,废止原国家计委第26号令,自12月1日起施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至2010年,市物价部门举行自来水调价、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柘林灌溉用水价格、污水处理收费、公交车票价、出租车收费、殡葬收费、中小学学杂费、市城区拆迁还房补偿标准、天然气价格等价格听证会96次。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价格决策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价格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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