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粮食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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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07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粮食仓储
分类号: F307.11
页数: 18
摘要: 1991年始,市粮食仓储面临储粮任务超历史,库外粮多、点多面广,新陈混装,仓库严重超载严峻形势。市粮食局决定每年5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市粮食系统开展“百日安全保粮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树典型,立标兵,评先进。市、县粮食局成立以局长挂帅百日安全保粮领导小组,印发倡议书,全市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保粮责任状,建立安全保粮责任制,把安全保粮与职工奖金挂钩,做到勤检查、勤保管,见鼠堵洞,见雀添网,遇……
关键词: 粮食基地 仓库管理

内容

1991年始,市粮食仓储面临储粮任务超历史,库外粮多、点多面广,新陈混装,仓库严重超载严峻形势。市粮食局决定每年5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市粮食系统开展“百日安全保粮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树典型,立标兵,评先进。市、县粮食局成立以局长挂帅百日安全保粮领导小组,印发倡议书,全市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保粮责任状,建立安全保粮责任制,把安全保粮与职工奖金挂钩,做到勤检查、勤保管,见鼠堵洞,见雀添网,遇雨检盖,危粮限期处理,严把入库粮质关,推广应用科学保粮技术,做到六防(防火、防雨、防风、防虫、防霉、防鼠雀)一通(机械通风),开展清洁卫生综合防治,“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仓内口吹无灰、手摸无尘”。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优秀保防人员和先进集体。1992年春,武宁县直属粮库、修水县三都粮管所保管员赵仕杰分别获商业部授予安全保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94年,全市县级粮食局至少配备1名防化员,基层储粮单位视其仓容多少配备防检人员,1个所(库)有1名防检人员,可兼保管员,但不兼搞经营。防检人员一旦确定,不随意变换工种,确因T作需要变换工种,须经县粮食局储运部门同意。防检人员必须持有省粮食局颁发的“防化员证书”上岗。保管员的配备标准按照《江西省粮油企业人员配备定额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即:储备库容量125万-150万公斤,商品库容量75万-100万公斤,中转库容量30万-50万公斤,杂品库容量20万-25万公斤配1人;分散小点,仓容量不足75万公斤的也配1人;油库大油罐(池)15万-25万公斤,小油罐10万-15万公斤,小油柜(篓)1.5万-2.5万公斤配1人。凡粮油仓库每座容量超过定员标准,如储备库容量125万-150万公斤配1人,而单座仓库容量为175万公斤也按1人定员。保管员承担“保好粮、管好库”的责任,不承担经营创利任务,其工资、奖金、劳保用品以及上级部门规定的待遇,保证及时发给,T资和奖金与其保管量和“一符四无”粮仓挂钩。市粮食局1994-1995年举办两期“防化员证书”培训班,聘请省内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并进行现场技术操作练兵。经省粮贪局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140名学员全部获得省粮食局“防化员证书”。
  1997年,市粮食局对全市在岗200名基层防化员进行储粮新技术、新知识强化学习,组织现场技术观摩。
  1999年,全市粮食系统推行转岗分流,减员增效。保防人员较1998年减少396人,减幅18.80-/0,但业务技术熟练骨干比重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占保防人员65.9%,通过专业培训和择优竞争上岗,保粮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所库建设 1993年,市内少数地方和单位仓储管理出现滑坡,1994年初,市粮食局制定《九江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仓储工作确保国家粮油储存安全的决定》,就科学保粮、保粮队伍稳定、直接保粮费用标准、储备粮油管理、仓库管理等作出规定。每年年初,各县(市、区)粮食局按上年末库存(混合量)每万公斤64-70元标准,从财务指标中提出单列,70%-80%由县粮食局储运部门掌握使用,财会部门监督管理,主要用于科学保粮、购买粮食杀虫药剂和防化器材。基层储粮单位添置防化器材和薰蒸杀虫药剂,须事先书面报告县粮食局储运部门,经审定批准后实施;薰蒸杀虫应写出方案,县粮食局防化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严禁基层储粮单位自行薰蒸。为确保杀虫药剂质量和安全,全市杀虫药剂实行统一管理。
  1995年6月20日,市粮食局在武宁县直属粮库召开全市加强仓储管理及发展库区经济现场会。武宁县直属粮库、都昌县蔡岭粮库分别介绍经验,实地参观武宁县直属粮库仓储工作和库区经济(养鸡场和果园)。会议就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县直属粮库全面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与会人员到宜春地区塔下粮油公司、上高镜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宜丰县粮油综合开发公司参观学习。会后,全市14个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县直属粮库当年投入资金311万余元,完成仓库“五线”建设139座,容量19980万公斤,占14个大库仓库座数81%.超额完成市粮食局当年下达的计划,有的单位仓库“五线”建设完成100%;翻修仓库64座,容量12505万公斤,改造仓库3座、增容200万公斤;修理仓库地面5座、1922平方米,粉刷白仓库外墙121座、容量15390万公斤,硬化库区道路36613平方米,绿美化植树5063棵、绿化带9267米。7月,市粮食局下发《关于加强粮食杀虫药剂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对粮食杀虫药剂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做出具体规定。仓储设施维修费用,各县(市、区)粮食局按上年末仓储设施固定资产总值4%提取并单列,其中县粮食局储运部门掌握使用总额70%以上,做到专款专用,使全市仓库完好率在20世纪末达到90%以上。自同年始,全面加强粮管所(库)建设,改变库容库貌。重点抓好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县(市、区)直属粮库建设,建成全行业保粮一流、服务一流、效益一流、管理一流,库区绿化、环境美化、储粮规范化、科学化粮库。同年12月13-24日,市粮食局就“仓库五线建设、库区经济、‘一符四无’粮仓建设、科学保粮、库容库貌、库区绿美化、国家储备粮油管理、仓库管理、安全防火”9个方面对全市14个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县直属粮库进行检查评比,分项加减计分,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都昌县蔡岭粮库、武宁县直属粮库、修水国家粮食储备库分别获第一、二、三名,九江、德安国家粮食储备库,瑞昌市第一粮库,星子、湖口国家粮食储备库获优胜单位。24日,在都昌县蔡岭粮库召开总结表彰会。
  1996-1997年,市粮食局继续抓14个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县直属粮库建设,年末开展检查评比总结表彰活动,通过推动大库建设,在全市粮食系统起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一符四无”粮仓 1991年始,全市粮食系统落实《江西省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粮油库存实物管理,严格粮油出、入库管理,粮油出、入库必须做到单据齐全,手续完备。保管员对粮油出、入库时间、品种、数量、质量、来源、去向均有详细记录,原始记录存档。对国家储备粮油、省级储备粮油和地方储备粮,执行“一符”(账实相符)、“三专”(专人管理、专仓储存、专账记载)、“四落实”(数量、质量、品种、地点落实)制度,未经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和履行规定的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准动用。严格台账管理制度,分级建立实物台账,配备计算机,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严格离任交接手续。承储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保管人员,在工作调动或离任时按规定办理离任交接手续,经审计后方可离任。凡储存国家储备粮的仓库做到仓外有标牌,仓内有登记卡,详细写明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入库时间、原始粮质(出糙率、水分、杂质、黄变率等)、仓库容量及保管员姓名等。已挂牌国家粮食储备库.凡储存3年以上粮油,必须以仓(廒、垛)为单位,每年秋季扦样送市粮油质监站进行品质分析,作为储备粮油推陈储新质量依据,其他储存有国家储备粮油单位,由市粮食局委托有条件的县粮油质监站负责品质分析,并将结果报市粮食局备案。“四无粮仓”是“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四无油罐”是“无变质、无混杂、无渗漏、无事故”。同年,经全省春季、全市春秋两次和各县(市、区)4个季度储粮(油)普查,全市储粮(油)安全无大事故。“四无库点”334个,“四无粮仓”1094座,“四无储粮(油)”46517万公斤(混合量,下同),分别占被查库点、仓房、储粮总数96%、98.1%和97.5%。全市投资56.64万元,购置排风扇384台、密封槽管56500米、粮用薄膜17900公斤、涂塑布200米。全市机械通风储粮19185万公斤,“三低”或“双低”储粮6905万公斤,防护剂储粮14903万公斤,分别占库存总数30.6%、11%、23.8%。
  1994年3月,国家粮食储备局下发《“四无粮仓”和“四无油罐”评定办法的补充规定》,将“四无”粮仓活动改为“一符四无”粮仓活动。4月,市粮食局印发《九江市“一符四无”粮仓检查评比办法(试行)》,实行“以储粮仓、粮管所(库)、县粮食局为单位”三级考评。4月22日至5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次“一符四无”粮仓大检查,并结合建立国家专储粮档案。经检查考核,全市“一符四无”粮仓884座,占被检查仓房总数89%,“一符四无”粮所(库)159个,占检查所(库)总数7go-/o。11月8-23日,市粮食局对各地经全面自查达标的143个“一符四无”粮管所(库)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有132个粮管所(库)鉴定为1994年度“一符四无”粮仓达标单位,占全市申报粮管所(库)64%,其中九江县15个、德安县10个、永修县9个、修水县11个、都昌县26个、湖口县15个、武宁县14个、彭泽县12个、瑞昌市5个、星子县5个、庐山区4个、市直4个、共青城2个。同时,市粮食局从7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武宁县粮食局、九江县粮食局、湖口县粮食局、江西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为全市仓储工作先进单位。
  1997年,全市粮食库存,租借仓库储粮、库存专储玉米“三超”历史。国库储粮总量达到64497万公斤,较1996年增加10049万公斤,其中玉米专储库存2317万公斤。全市租借社会仓库、厂房、车间储粮136座(个),储粮10401万公斤,露天储粮300万公斤,其中市直粮食企业租借社会仓库、厂房、车间77座(个),储粮6980.32万公斤。全市开展以“六比六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同年,为全市科学保粮活动年,重点推广磷化氢与二氧化碳仓外混合薰蒸技术、综合“三低”保粮技术、新型防护剂储粮技术、包装粮堆外帐幕磷化氢静态薰蒸技术等,要求科学保粮达到70%以上(其中“三低”或“双低”达40%以上,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县直属库100%)。各级粮食部门从每个环节做好安全保粮工作,实行安全储粮保证金制度。当年投入科学保粮经费105.7万元,购买粮用薄膜19.6吨、密封槽管1万米、排风扇255台、鼓风机20台、磷化氢与二氧化碳仓外混合薰蒸机4台,凯安保250公斤。全市消灭“三低”或“双低”保粮空白县。科学保粮48179万公斤,占库存总数74.7%。实现全年安全储粮无大事故。“一符四无”粮仓1301座,占仓房总数96.4%,“一符四无”储粮62046.15万公斤,占储粮总数96.2%;“一符四无”库点405个,占库点总数95.5%。
  2010年,全市“一符四无”库点257个,“一符四无”粮仓849座,“一符四无”储粮35125万公斤,分别占被查库、仓房、储粮总数1 00%。
  四、仓储技术农户储粮技术 1991年11月至1993年4月,刘观明、张淑英等在九江县黄老门乡进行农户安全储粮技术试验研究,列入市1992年度重点科研项目,1993年,通过市科委组织的专家技术鉴定,认为此技术经济实效,易于推广,属国内农户储粮技术领先水平。获1994年省粮食系统科技成果三等奖和1995年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2009年始,推广农户科学储粮仓建设,即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工程。要求农户储粮仓型为优质彩钢板制作圆柱形仓,仓体上有加强筋,下层设出粮口,耐腐蚀,涂层寿命15-20年,每个仓装粮1000公斤。每套粮仓造价400元,其中中央补助30%、省财政配套30%,其余40%由农户出资。即农户购买1个小粮仓只需付160元。
  同年12月,省财政厅、省粮食局下达都昌县和湖口县2009年农户科学储粮项目投资计划,都昌县农户6000户,总投资24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72万元;湖口县农户4000户,总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8万元。
  2010年,都昌县、湖口县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当年,10000只储粮仓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粮食部门无偿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同年11月19日,全省农户科学储粮仓发放仪式在都昌县举行。
  露天储粮技术1991年,李海水在考察总结九江县老马渡粮库、彭泽县太泊湖粮管所、瑞昌市码头粮库露天通风储粮技术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经征求意见修改,起草省内第一部《包装露天储粮技术规范(试行)》,发至全市各地执行。该规范便于操作掌握,既能通风、防鼠防雀,又能隔热防潮、熏蒸杀虫,还便于粮情检查。同年7月,市粮食局在瑞昌市码头粮库召开全市露天储粮技术研讨会。
  同年8月,九江县老马渡粮库进行全市首次应用尼龙复合膜(外加尼龙绳网罩)露天堆磷化铝熏蒸杀虫试验获得成功,56万公斤露天储粮用磷化铝12公斤,布点350个,采用堆垛四周挂袋和风道埋包,密闭10天,杀虫效果100%。同月,都昌县北炎粮管所进行“包装露天储粮‘四无’达标的试验研究”,该课题列入江西省粮食局1991年科研攻关计划。经过一年试验,取得接近普通房式仓包装储粮效果,较好地解决露天储粮防虫、防鼠、隔热、降温等技术问题,达到省内领先水平。1992年12月,通过省粮食局组织专家技术鉴定,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虫害防治技术新型防护剂:1990年9月至1991年10月,市粮食局、都昌县粮食局配合浙江省粮科所在都昌县北炎粮管所进行杀螟松与西维因混配全仓砻糠载体防虫开发试验,剂量为Sppm、10ppm、15ppm。经过一年的试验.3种剂量的防治效果均超过防虫磷30ppm防治效果,实现18个月无虫期,连螨类都未发现。
  1992年9月至1994年5月,祝先进、李海水、江志坚在都昌县张岭粮管所1号仓进行马拉硫磷与溴氰菊酯合剂酯合机械通风防治储粮害虫试验,新粮入库时,应用70%马拉硫磷与溴氰菊酯(乳剂)合剂20ppm全仓载体施药,气温下降季节,采用排风扇负压间歇通风降低粮温;气温回升季节,采用塑料薄膜密闭储藏,不用化学药剂熏蒸,可保持储粮20个月无虫,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且操作简便,安全、经济,不需设备投入,是少用或不用磷化氢熏蒸处理一种方法,适合基层储粮单位,特别是一些气密性较差、熏蒸效果不好仓库应用。
  1993-1994年,都昌县粮食局进行保粮安防虫试验,剂量10-20ppm,取得满意效果。张岭、北炎粮管所全仓谷壳载体,实现18个月无虫期,七角、新妙粮管所全仓喷雾1个月害虫全部死亡。1995年,德安县、星子县使用效果显著。
  1994-1995年,都昌县粮食局在徐埠粮管所进行谷虫净拌粮防虫试验,剂量为1公斤谷虫净处理1000公斤粮食。施药方法为直接将谷虫净药粉拌入粮食中,分全仓拌、分层拌和表层拌3种。经过一年试验,效果显著。但由于谷虫净属固体粉剂,颗粒小,在拌人粮食时,操作不方便。
  1998年10月14~19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七届国际储藏产品保护工作会议上,祝先进等《马拉硫磷与溴氰菊酯合剂结合机械通风防治储糗害虫试验报告》被收人大会论文集,刊登在《粮油仓储科技通讯》2000年第五期。
  2008年,市新港粮库在中转1号仓进行凯安保与磷化铝低剂量储粮试验。供试储粮为东北移库的中央储备玉米340万公斤,编织袋包装,1月始入库,3月底结束。粮质水分14%、杂质0.8%、不完善率5 .60-/0,容重729克/升,色泽气味正常,无害虫。试验采用凯安保按lppm,总用药量4.5公斤,分三次施药,每次1.5公斤(1瓶)加水49升混合均匀。入库前用喷雾器将配制好的凯安保溶液直接喷在事先铺垫在仓内地面的废麻袋上。入库粮堆7个包高时,按上述方法在粮包上喷1次。入库结束后再按上述方法在粮面上喷1次。4月中下旬用粮膜密封粮面。6月用磷化铝按4克/立方米计算总用药量22.5公斤。然后将22.5公斤磷化铝均匀施人粮堆(粮堆内环形风道和粮面各布250个施药点),密闭保管。2009年5月玉米出仓,品质良好,无害虫。成功解决玉米在南方安全度汛、度夏难题。
  熏蒸杀虫技术:1991年10月,李海水、饶明泉在武宁县直属粮库利用排风扇进行机械环流熏蒸杀虫试验获得成功:51万公斤储粮,用磷化铝6公斤,环流9个小时,磷化氢浓度达0.93毫壳/升,密闭10天,杀虫效果100%。接着利用排风扇机械通风降粮温、环流熏蒸杀虫(每百万斤储粮用磷化铝5公斤),地上笼仓外投药(每百万斤储粮用磷化铝1.5公斤),排风扇夏季通风降仓温“三低”保粮试验研究,到1992年10月结束,效果很好,保持1年无虫期,粮温即使在盛夏高温季节,也未超过28C,达到保质、保鲜、保量的目的。该成果《综合利用机械通风设备进行安全储粮的试验研究》刊登在《江西粮油科技》1994年三、四期合刊。1994年,武宁县粮食局在武宁县黄圾粮管所1号仓进行磷化铝上下结合间歇熏蒸试验.50万公斤散装早籼稻,堆高3米,按粮堆3克/立方米用磷化铝3公斤,空间按0.2公斤/平方米,用敌敌畏2公斤,磷化铝用300个药袋(粮堆、地上笼风道各150个,风道施药用拉绳法施人)分三次施药,每次1公斤,第一次密闭10天,第二次密闭12天,第三次密闭16天,实现一年无虫期。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祝先进、李海水、饶明泉等在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单跨3号仓应用自行研制水封式磷化氢发生器,对尼龙复合膜五面密闭包装粮堆进行磷化铝(剂量4.3克/立方米)堆外投药熏蒸杀虫试验,60万公斤储粮,用磷化铝4公斤,杀虫效果l 000-/o,不仅解决传统帐幕熏蒸操作人员直接进入粮堆内施药问题,而且减少操作人员50%,节约劳动时间950-/0.同时保持有效浓度熏蒸时间大为延长,熏蒸浓度区限变化较合理,CT值总量大为增加,提高对磷化氢抵抗力强的卵、蛹等杀灭效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997年12月,通过省粮食局组织的专家技术鉴定,获1998年度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998年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并在中国粮油储藏专业学会第四届学术年会上交流。该成果《吸湿式磷化氢发生器堆外投药杀虫研究》刊登在《粮食储藏》1998年第四期。1996年11月,修水县粮食局在修水国家粮食储备库308仓进行磷化氢与二氧化碳仓外混舍气体熏蒸杀虫试验。该仓储粮144.7万公斤,1991年6月入库,散装杂优晚籼稻,粮堆高3.5米。用磷化铝7公斤,二氧化碳120公斤,粮面、门窗用塑料薄膜槽管严格双密闭,用仓外混合熏蒸机,将磷化氢和二氧化碳气体充分混合后,由管道输入仓内。熏蒸3天后进仓检查,害虫100%死亡,使该仓储存近6年粮食害虫多次不能彻底杀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且粮温下降2~3C,一次熏蒸仅需927元,较磷化铝常规熏蒸节药费用1038元,较磷化铝、氯化苦混合熏蒸节药费用1438元,且熏蒸效果明显优于后两种方法。该研究报告《仓外磷化氢与二氧化碳混合气体熏蒸研究及应用》刊登在《江西粮油科技》1997年第一期。
  1997年,李海水针对谷蠹等储粮害虫在基层储粮单位采用磷化氢常规熏蒸出现抗药性增强和杀虫不彻底的现状,提出防治储粮害虫,突出一个“防”字,狠抓一个“改”字,即全面普及新型高效低毒的防虫磷、杀虫松等防护剂储粮,有效预防害虫的危害发生;储粮发生虫害,采用磷化氢与二氧化碳仓外混合熏蒸、排风扇环流熏蒸、仓房上下结合问题熏蒸等方法和日常有效管理措施,一次全歼害虫并巩固成果,该研究报告《储粮害虫防治对策之管见》刊登在《江西粮油科技》1997年第三期。
  2003年6月29日,市新港粮库在本库007-02号仓进行环流机环流薰蒸杀虫试验。供试储粮344万公斤早籼稻,为2002年机械化入库,水分13.5%、杂质1%、出糙率75.8%.害虫密度10头/公斤,其中谷蠹5头/公斤、长角谷盗3头/公斤、玉米象2头/公斤;粮堆高6米,3个通风口、9条通风道。采用磷化铝(粮堆3克/立方米)环流机幕下环流。将19.5公斤磷化铝均匀用盛药器皿施人3个通风口,开启环流机环流72小时,磷化氢浓度平均为518.2毫克/升,7月7日磷化氢浓度平均为272.6毫克/升.7月13日平均为218.6毫克/升,7月18日平均为170.2毫克/升。7月19日进仓检查,粮情正常,害虫全部死亡,杀虫效果100%。为高大平房仓薰蒸杀虫探索有效途径。
  质量保护技术 1991年,户才兴、李海水等《除氧剂脱氧储藏大米度夏技术探讨》先后收录《中国粮油学报》《中国技术成果大全》,出席同年10月在郑州举行的全国科技成果交流交易会,并获年度江西省粮食系统优秀科技成果三等奖。该成果经多年试验,确定每万公斤大米用6公斤除氧剂脱氧储藏,使成品粮安全度夏,既节约成本,又较好保持大米原始品质。
  1993年,刘观明完成专著《粮油质量管理》。1994年8月,市科委邀请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召开鉴定会,认为该著作较全面系统总结粮油质量管理方面实践经验,对粮油质量管理有关理论作了较全面阐述,有一定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可作为粮油质量管理工作者学习培训参考书,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国内同类课题研究先进水平。获1996年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全市科学保粮一览)=] 第二节储备粮管理一、中央储备粮管理国储库挂牌 1992年10月至1999年6月,市粮食中转储备库、永修县直属粮库、湖口县第一粮库、德安县直属粮库、星子县直属粮库、修水县直属粮库、都昌县蔡岭粮库、彭泽县第一粮库、瑞昌市第一粮库,分别命名挂牌国家粮食储备库。
  1998年8月,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批准在共青新建共青中央粮库,2000年10月,共青中央粮库移交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垂直管理。
  2009年12月,修水国家粮食储备库上收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垂直管理。
  2010年12月,湖口国家粮食储备库上收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垂直管理。
  国储粮收转 1994年6月,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调整“甲字“储备小麦储存地点的批复》,同意将储存在湖口国家粮食储备库“甲字”储备小麦318万公斤作为加工销售,同时将市滨江粮库同等数量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中等以上议价小麦转为“甲字”小麦储备。9月,市粮食局在湖口国家粮食储备库召开“调整甲字储备小麦储存地点交接会议”,在移出、移入单位的努力下,整个移库工作于1995年6月15日结束,结算全部到位。
  1997年,为解决修水、武宁、永修3县夏秋粮收购仓容紧张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报请省粮食局批准,从3县向市区移库国家专项储备粮2500万公斤稻谷(其中修水1500万公斤、武宁县500万公斤、永修县500万公斤)。至1998年,市共收购国家专项储备粮15264万公斤贸易粮,收购国家专项储备油880万公斤,从省内宜春、上饶、南昌等地市移入国家专项储备粮8659万公斤贸易粮,从黑龙江、吉林省移入国家专项储备玉米2657万公斤,其中250万公斤用于饲料生产,平抑饲料市场价格:接收中央进口小麦转国家专项储备粮495万公斤。
  1999年,省粮食局先后批准市轮换中央专储玉米2313.5万公斤,中央储备油880万公斤,至9月底,中央储备玉米已轮换2147.6万公斤未轮换165.9万公斤。原因为1998特大洪灾损失所致:分别为市饲料公司154.7万公斤、瑞昌市11.20万公斤;中央储备油已轮换501.8万公斤,未轮换378.2万公斤,原因是油源紧张,油价高涨等因素,分别是都昌县20万公斤、市白水湖油脂储备库142.2万公斤、九江中宏国家粮食储备库216万公斤。1997-1999年申全市还完成省粮食局下达国家专储大米出口15426万公斤。
  国储粮保管20世纪90年代初期,全市国家储备粮库存点多分散。1994年,市粮食局明确县粮食局和基层粮管所(库)一把手为国家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全市范围内国家储备粮油实行台账管理,承储单位每月核对账、实一次,每月报送台账和储存情况,健全专储粮出(入)库手续,做到收有凭、付有据,日清月结。不符合国标中等以上粮食不准入库,需要轮换,必须经有资质粮油质检部门检验判定后,写出书面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轮换。做到凡储存国家储备粮仓库,仓外有国家储备粮油标识牌,仓内有国家储备粮油登记卡。保管有账,并分仓(廒)建立国家专项储备粮台账(1式2份,保管员、财务、统计、法人代表分别在台账上签字后,1份存县粮食局,1份存市粮食局),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仓(廒),不得擅自动用。
  1998年,根据国家粮食储备局和省粮食局部署,市粮食局对各县(市、区)储存国家专项储备粮100万公斤以下库点进行撤并,统一集中到所在县国家粮食储备库或直属粮库储存。市饲料公司、市贸粮公司、市油脂公司、市粮油工业开发公司、九江粮食批发市场、市中粮物资贸易公司储存的国家专项储备粮2064万公斤稻谷、655万公斤玉米集中由直属分局、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市粮油总公司储备仓库管理。
  1999年,市粮食局对市区库存国家专储玉米,新体制1081万公斤划归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老体制530万公斤划归市粮油总公司储备仓库管理。市粮食部门按照国家粮油仓储规定,建立健全储粮普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四防”“三低”(即防虫害、防霉变、防鼠雀、防事故,低温、低氧、低药量).科学保粮1 00%,“一符四无”库点、仓房、储粮1000-/0。同年,国家粮食储备局印发《中央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实行承储中央储备粮油资格制。市、县粮食局成立申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确定申报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各申报单位把这项工作作为企业大事来抓。
  2000~2001年,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等19个储粮(油)单位,分别取得承储中央储备粮油一类或二类资格。同年,国家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发《关于中央储备粮管理移交的通知》,决定中央储备粮油(含原“甲字”“506”粮油)及其各项管理职能(计划、统计、财务、库存管理等)由原管理部门全面移交给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9月,市、县粮食局根据省粮食局安排,做好中央储备粮实物台账管理移交各项准备工作。10月经中储粮南昌分公司检查,市储存中央储备粮油账账、账实相符,实现“一符三专四落实”。11月,省中央储备粮管理工作由省粮食局全面移交中储粮南昌分公司管理。全市粮食部门不仅完成中央储备粮库实物台账移交工作,还根据省计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中储粮南昌分公司统一部署,按时完成0.99亿公斤稻谷中央储备粮划转和共青中央粮库4000万公斤稻谷中央储备粮入库工作。
  2001年后,市中央储备粮计划、财务、统计、库存管理等均由中储粮南昌分公司(后改为江西分公司)直接管理。此后,全市各代储中央储备粮企业严格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各项政策措施,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2010年年末,全市代储中央储备粮7444万公斤原粮。
  二、省级储备粮管理 1995年,国务院对粮食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9月27日,省政府决定建立9.6亿公斤贸易粮(下同)省级储备和0.1亿公斤食油省级储备,费用和利息由省财政在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并按季拔补到位。同年,市平价粮库存7631万公斤贸易粮全部转为省级储备粮,86万公斤平价食油全部转为省级储备油。按照省政府要求,市对省级储备粮油严格按计划实施管理。省级储备粮收购,在省粮食局下达计划后,组织储存单位收购定购粮解决,省级储备油按省油脂公司计划,组织议价油源解决;省级储备粮油出库按省出库计划,凭省粮食局签发出库通知书办理出库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库:省级储备粮油视同国家储备粮油建立专账专卡,实行“一符(账实相符)、三专(专仓、专人、专账)四落实(数量、质量、品种、储存地点)”管理办法;省级储备粮油轮换须经省粮食局批准后组织实旎。1999年,市完成轮换省级储备油38.7万公斤。
  2003年2月,省粮食局印发《江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市粮食局对现有承储省级储备粮油企业仓储设施、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和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实物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经检查核实,全市省级储备粮统计账面数10898.9万公斤(原粮,下同),库存实物数10898.9万公斤,其中宜存109万公斤、不宜存1275万公斤、陈化9514.9万公斤;省级储备油统计账面数86万公斤,库存实物数82.4万公斤,差3.6万公斤,为永修国家粮食储备库经批准轮换,其中宜存50.9万公斤、不宜存29.4万公斤、陈化2.1万公斤,全市省级储备粮油账实相符。
  2006年,经市粮食局上报、省专家现场考核评审,省粮食局批准,市新港粮库等26个储粮(油)企业取得承储省级储备粮油资格。
  2008年6月,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关于划转部分商品粮库存为省级储备粮的通知》下达,全市从国有粮食企业现有商品粮库存中划转2007年生产、符合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早籼稻2270万公斤作为省级储备粮。划转结算价每50公斤早籼稻92元,月底前划转到位。保管费用和利息补贴从7月1日始,划转省级储备粮由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统一向农发行贷款。划转结束后,由省粮食局组织对入库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库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粮食,按验收时储存仓库实行定仓管理,未经省粮食局同意,不得擅自变动。年末,全市省级储备粮4050万公斤原粮。此后,省级储备粮油统计、财务和库存实物数量、质量检查以及轮换计划,均由省粮食局委托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管理。各承储单位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公司规定要求,实行“一符三专四落实”管理,储备规模达5800万公斤。到2010年年末,全市代储省级储备粮4600万公斤原粮。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省级粮食储备规模一览)=]说明:均为原粮。
  三、市县级储备粮管理 1998年10月,市政府《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决定建立市、县两级储备粮,市、县储备粮粮权属同级政府,所需储备费用利息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008年3月,市长办公会确定,市本级建立1500万公斤(原粮,下同)粮食储备规模。一季度落实500万公斤,其余1000万公斤分批落实。同月,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关于下达2008年市本级粮食储备计划的通知》,规定从当年1月起,市本级粮食储备500万公斤,品种为2007年生产国标三等以上质量中晚籼稻,指定储存库点为市虞家河粮库250万公斤,市粮油总公司储备仓库250万公斤。收购入库成本结算价为每50公斤95.50元,所需资金由市农发行贷款解决,保管费用按每斤原粮每年0.04元标准给予补贴,贷款利息按农发行同期利率据实结算,轮换费用参照省级储备粮轮换费用标准执行。4月,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制定《九江市本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级储备粮所有权和使用权属市政府,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动用。市粮食局负责市级储备粮库存安全及行政业务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对布级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审核拨付,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市农发行负责落实市级储备粮信贷资金,并对储备粮库存实施监管。承储市级储备粮必须是取得具有储备粮承储资格的国有粮食企业。市级储备粮出(人)库,承储单位必须按照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联合下达的品种、数量、质量、时限等要求组织储备粮出(人)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承储单位要加强对市级储备粮质量管理,建立质量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事故要边处理边上报,不得隐瞒。市级储备粮轮换实行计划管理,成本不变,实物轮换;轮换形式包括同品种轮换、异品种等量兑换、顶替轮换,轮换费用实行每斤原粮每年0.02元定额包干。8月,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关于下达市县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建立市县两级地方粮食储备,以增强市县两级政府的粮食调控能力。省下达全市县粮食储备规模4500万公斤,安排市本级1500万公斤,县(市、区)3000万公斤。下达各地粮食储备规模为市下达最低规模,储备品种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市场调控需要确定。各县(市、区)在年内将储备规模落实到位。当年瑞昌市300万公斤县级粮食储备落实到位。
  2010年4月,市粮会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关于下达2010年市本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安排当年轮出500万公斤晚籼稻,其中市粮油总公司储备仓库、市虞家河粮库各250万公斤,同时轮入同等数量2009年生产国标三等以上质量中晚籼稻,8月底前完成。轮换费用按每斤原粮0.06元定额包干。轮换结束,凭市粮油质监中心质检报告单验收。8月,市政府要求,在落实原市级储备粮计划基础上再落实市本级储备粮500万公斤,新增市本级储备粮贷款利息和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一年一定。当年暂按每斤0.10元由市财政拨付给市粮食局实行费用包干使用。10月,市政府发出《关于全市县级储备粮落实情况的通报》,至10月30日,已全面落实市下达县级储备粮规模有瑞昌市、德安县、九江县、永修县、武宁县、共青城市,部分落实有湖口县( 600-/0)、星子县(50%)、彭泽县(400-/0)、庐山区(40%)。市政府要求已落实储备县(市、区)要尽快组织粮源,把实物做实,做好管理;部分落实储备县(市、区),要把数量落实到不低于市下达规模数;尚未落实县(市、区),要将此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在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市粮食局召开全市分管县(市、区)长和粮食局长参加的糗食工作会议,专门研究落实市、县粮食储备。至2010年年底,全市落实市、县粮食储备2050万公斤原粮。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县级粮食储备规模一览)=]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全市粮油库存一览)=]说明:1.1991-2006年库存品种为贸易粮.2007年后为原粮:2.1991-2002年为粮食年度.2003年以后为日历年度第三节仓库建修一、简易仓抢建 1991年8月,省粮食局《关于下达1991年新建简易粮食仓库和油罐计划的通知》,安排九江市新建粮食仓库容量3350万公斤,资金469万元;油罐容量250万公斤,资金100万元。11月,批准扩建瑞昌市码头镇国家粮食储备库,仓容1000万公斤,总投资324万元,其中商业部285万元,自筹39万元,投资分年下达。同年,都昌县粮食局在该县蔡岭镇征地5.3公顷,新建县第三粮库。九江县粮食局在县城郊征地1.47公顷,新建县粮食储备库。两县工程均当年开工。1992年,瑞昌市码头粮库在该市通江岭征地3.6公顷动工兴建。同年,永修县粮食局在县城南山经济开发区征地8公顷,新建白莲粮库。6月,省粮食局下达市新建简易油罐容量150万公斤,每万公斤容量包括必须附属设施平均造价4000元,总投资60万元。其中,彭泽县容量40万公斤,资金16万元;瑞昌市、都昌县各20万公斤,资金各8万元;九江县、庐山区各15万公斤,资金各6万元;德安、武宁、湖口、星子县各10万公斤,资金各4万元。同期下达市新建简易仓库容量1100万公斤,总投资220万元。其中市区锁江楼仓容、都昌县第三粮库仓容各250方公斤,资金各50万元;湖口县直属一库150万公斤,资金30万元;九江县直属粮库、修水县直属二库、庐山区赛阳粮管所、星子县直属粮库各100万公斤,资金各20万元;庐山西谷粮管所50万公斤,资金10万元。
  1993年,瑞昌市粮食局在该市桂林路征地1.3公顷,新建1000万公斤粮库。同年,庐山区粮食局在十里前进西路通畔垄村征地1.3公顷,新建区直属粮库,工程当年开工。当年,九江县粮食储备库竣工,共建设钢混拱顶仓11座,容量1100万公斤。8月,省粮食局《关于提前安排使用简易粮食仓库贷款指标的通知》下达,仍按简易粮库标准每50万公斤仓容10万元安排,分配九江市新建简易粮食仓库容量1000万公斤,资金200万元。分库点为市区锁江楼仓容300万公斤,资金60万元;德安县直属库、修水县直属库、都昌县第三粮库、武宁县直属二库、彭泽县朝阳库、星子县直属二库各100万公斤,资金各20万元;九江县沙河街粮库50万公斤,资金10万元;庐山25万公斤,资金10万元。1994年8月,省粮食局追加瑞昌市桂林路新建1000万公斤简易仓建设投资6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达345万元。1995年,都昌县第三粮库竣工,共建仓库20座,仓容2600万公斤。同年,庐山区直属粮库工程竣工,共建仓库5座,仓容1250万公斤。
  1996年5月,瑞昌市桂林路粮库竣工,共完成13个子项,新建仓库6座,仓容1000万公斤,实际总投资403.22万元。同年,彭泽县粮食局在县城渊明湖旁征地6.67公顷,新建直属粮库渊明湖库。9月,省政府决定,从当年国家专项储备粮费用补贴中,集中部分资金用于简易仓棚(库)建设,每万公斤仓棚(库)3万元,安排九江市扩建库容8050万公斤,资金290万元。分配为市区、永修县各建仓1250万公斤,资金各45万元;都昌县建仓850万公斤,资金30万元;修水县建仓800万公斤,资金29万元;德安县建仓750万公斤,资金27万元;湖口、彭泽县各建仓600万公斤,资金各21万元;瑞昌市建仓500万公斤,资金18万元;武宁县建仓450万公斤,资金15万元;星子县建仓400万公斤,资金15万元:九江县建仓300万公斤,资金12万元;共青城建仓150万公斤,资金6万元;庐山区建仓100万公斤、庐山建仓50万公斤,资金6万元。10月,市粮食局下发《关于抢建粮食简易仓棚(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仓棚(库)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仓型可按一年棚、二年仓原则抢建,或选择双层拱顶钢筋混凝土屋面仓或钢板网屋面仓,建仓资金不足部分自行解决。因建正式仓库受资金限制,建仓数量可视情适当调减,但必须经市粮食局批准。10月31日前,各地须将建仓计划、资金、仓型落实到点情况上报。1 1月始,每月8日前定期上报抢建进度。
  1997年3月,市粮食局对各地简易仓棚(库)建设组织验收,凡未经批准自行调减计划,按缺额收回投资,质量不合格通报批评。6月,省粮食局、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市抢建简易粮仓计划7000万公斤,总投资1120万元。市粮食局成立抢建简易粮仓领导小组,并与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关于抢建简易粮仓的通知》,对工程建设提出硬性要求。同年,武宁县粮食局在该县宋溪镇征地2.7公顷,新建县直属三库;湖口县粮食局在城郊芝麻塘征地1公顷,新建县第二粮库。工程均于当年开工。当年,全市粮食部门加快抢建新仓,多渠道解决资金,实际新建仓库容量11407.5万公斤,占省下达计划148.970-/0(超计划建仓4407.5万公斤)。改造仓库增容1350万公斤;维修仓库1 14座,容量11890万公斤,较好解决粮食收储仓容不足矛盾。1998年,武宁县新建直属三库工程竣工,共建钢筋混凝土双层拱顶仓3座,仓容625万公斤;湖口县第二粮库工程竣工,共建仓库7座,仓容1000万公斤。
  [=此处为表格(1997年全市抢建简易粮食基建计划分配一览)=] 二、仓库退城进郊 1993年6月,市政府根据外贸港二期工程建设需要,在第五十六次市长办公会议上决定,全部拆除位于市滨江路两旁的八一粮库、琵琶亭粮库,以及办公楼、宿舍等建筑设施。1996午,市计委批准市新港粮库建设项目立项,同年市政府批准该项目纳入市重点工程。1997年2月,省粮食局批准,拆除粮食仓库10座,容量1465万公斤,实行异地复建,拆一还一。9月,市计委《关于新港粮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新建新港粮库。10月,市粮食局成立新港粮库建设工程总指挥部。11月,在庐山区新港镇征地7公顷。12月17日项目破土动工。
  1999年4月,因建设荷花垅环岛工程,市政府决定拆除市三里街粮库仓库9座,容量2000万公斤和1栋4层宿舍楼及附属建筑设施,实行异地复建。同年经市政府批准,在庐山区虞家河乡东光村征地1.9公顷,新建市虞家河粮库,工程当年年底开工。
  2000年,因市区城市规划建设,拆除九江县老马渡粮库仓库5座,容量600万公斤。同年九江县粮食局在该县赛城湖玉兔山征地0.8公顷,复建双层拱板仓库3座,容量450万公斤。2001年市新港粮库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共建高大平房仓4座,容量2500万公斤。日产精制大米25万公斤的加工厂一座以及附属设施。2002年市虞家河粮库竣工验收,共建仓库7座,容量1760万公斤。2003年,德安县城市规划建设,拆除德安县直属一粮库仓库7座,容量568万公斤。
  2005年,根据市政府城市建设规划,位于市滨江路,占地0.8公顷市油脂公司被列入征用范围,拆除仓库2座、容量200万公斤,油罐14个、容量4300吨,以及办公楼、宿舍楼和附属设施。同年,武宁县建设沿湖大道,拆除县直属一粮库仓库2座、容量100万公斤。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县直属二粮库仓库15座、容量1475万公斤,进行异地复建。经县政府批准,在县新宁镇宋家村益子垅征地5.5公顷,新建武宁县粮食储备库。2006年,德安县新建德安公园,拆除该县直属二粮库仓库6座、容量1344万公斤。
  2008年10月,湖口县委第三十次常委会研究,将湖口县第二粮库(占地10005乎方米、仓容1100万公斤)拆迁,重新在湖口县建设港饲料公司(占地18900平方米)建设相应规模的储粮仓库。2009年,武宁县粮食储备库破土动工,规划建设平房仓12座,容量3000万公斤。2010年,3月25日湖口新建第二粮库开工,规划新建仓库2座、容量600万公斤。
  三、中央粮库建设 1998年9月,省计委、省粮食局《关于下达我省第二批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项目的通知》,批准在共青城新建共青中央储备粮库,新建5000万公斤小麦仓容规模拱板平房仓,总投资3749万元。同年11月16日工程正式开工。
  2000年6月27日,共青中央储备粮库一期工程竣工验收。7月,共青中央粮库正式新库装新粮,入库粮食为1999年生产晚籼稻,质量符合国标中等以上和国家规定安全水分。市粮食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新建中央粮库储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8月,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批准扩建共青中央粮库项目立项,新建仓容3000万公斤,总投资1080万元,10月28日工程开工。同月,共青中央粮库移交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垂直管理。同年6月,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批准建设市新港粮库项目立项,建设规模2500万公斤小麦仓容及配套设拖,总投资1435万元,工程于同年10月破土动工。2001年3月,永修国家粮食储备库、都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扩建项目,经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批准立项。永修国家粮食储备库扩建规模1500万公斤小麦仓容以及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825万元,工程于同年1 1月破土动工。都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扩建规模1875万公斤小麦仓容,工程于同年12月破土动工。2002年3月,国家粮食局批准永修国家粮食储备新增仓容500万公斤。11月,市新港粮库工程竣工正式验收,共建双层拱顶仓长110米、宽21米,堆粮线高6米的高大平房仓3座、容量2500万公斤,铁路站台库2座、容量2000万公斤。12月,共青中央粮库扩建项目竣工验收。2003年9月,修水国家粮食储备库扩建项目经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批准立项,扩建规模1900万公斤小麦仓容以及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825万元。工程于12月破土动工。同年10月,永修国家粮食储备库扩建项目竣工验收,新建拱板平房仓5座。12月,都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扩建项目竣工验收。2004年5月,修水国家粮食储备库扩建项目竣工验收 2010年,国家发改委批准扩建市新港粮库项目,扩建规模2500万公斤小麦仓容,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500万,企业自筹500万元,工程11月开工。同年底,共青直属库竣工,占地13.3公顷,粮食仓容0.8亿公斤,铁路专用线1.19千米,储油罐2万吨,粮食库存总量22万吨,油脂10141吨,同时还承担9个县(市、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的监管任务,实现中央储备粮贷款集中管理,成为以粮食经营为主,油脂经营为辅,集粮油储备管理与经营为一体多元化中储粮企业。
  四、筹资建仓 2001年,经市发改委批准,市粮油总公司在乌石矶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西征地5.3公顷,自筹资金新建储备仓库,工程当年开工。同年瑞昌市、都昌县等多渠道自筹资金400余万元,新建仓库容量1200万公斤。
  2003年7月,市发改委《关于同意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粮食仓库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同意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长110米、宽24米跨预应力钢筋砼折线型屋架的散装粮仓1座,总建筑面积5080平方米,总投资410万元,资金来源为农发行简易建仓贴息贷款350万元,企业自筹60万元。
  2004年,市粮油总公司储备仓库竣工,共自筹资金2000万元,新建钢混拱板平房仓3座,容量2700万公斤,钢棚400平方米。
  2009年,永修县粮食局在本县立新乡何家山征地3.1公顷,新建何家山粮食储备库,工程当年开工。同年,都吕县粮食局在本县蔡岭镇征地16.7公顷,新建集粮食仓储、加工、物流为一体的粮食物流中心,新建仓库3座、容量3000万公斤.2010年完工。同年瑞昌市粮食局在瑞昌市粮食储备库火车站库区再征地0.9公顷,新建仓库3座、容量276万公斤.2010年年底竣工。
  2010年10月,永修何家山粮食储备库竣工,共建高大平房仓4座,容量2000万公斤。
  五、世行贷款建仓 1993年10月,国内贸易部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改善江西省粮食流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总体批复,确定在市乌石矶粮食中转库扩建钢筋混凝土立简库2000万公斤,3000吨级码头1座、铁路专用线4000米及其他相关子项,国内贸易部核定总投资7650万元,其中世行贷款折合人民币5355万元.中央承担建行贷款资金2295万元。1994年,市乌石矶粮食中转库经国家计委批准立项,列为全国储运中转粮库重点工程。
  1995年4月,省粮食局下达《关于永修县直属粮库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该项目总投资342.4万元人民币,其中世行贷款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8.3万元(按1美元兑换人民币8.7元计算),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万元,中央拨款109.1万元,地方配套145万元,由永修县粮食局自筹。建设规模1250万公斤仓容量拱板平房仓及附属设施。10月,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改善粮食流通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按新汇率调整市乌石矶粮食中转库总投资的通知》,根据国内贸易部外贷办《关于按新汇率统一调整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的通知》,市乌石矶粮食中转库总投资调整为12018万元.其中世行贷款1000万美元(按1美元兑换人民币8.7元计算),折合人民币870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895万元,国家建设银行贷款700万元,中央拨款119.3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03.64万元。
  1998年4月,省粮食局《关于调整永修县直属粮库世行贷款项目概算结构的批复》,同意追加世行贷款5.8万美元,并对各子项规模、投资进行调整,调整后该库总投资391.94万元,其中世行贷款14.8万美元,中央拨款116.6万元,农发行贷款7.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45万元(其中省拨款60万元,永修县粮食局白筹85万元),总建设规模1340万公斤仓容。
  2002年12月6日,乌石矶粮食中转库世行贷款项目通过国家总体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仓容2000万公斤立筒库4座,3000吨级码头1座、5.17千米铁路专用线1条、1.2千米库外专用公路l条,铁路、公路、水路接收、发放输送设施和其他附属工程及设备。
  至2010年,全市粮食仓库容量由1990年容量59171万公斤增加到132036万公斤,其中有效仓容量88697万公斤,需大修、待报废仓容量43313万公斤。粮油库点由1990年377个减少到297个。20年新建仓库容量61138万公斤,报废仓库容量1 1727万公斤。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一览)=] 第四节调拨清仓一、计划调拨 1991-1992年,全市粮食部门在库存居高不下、仓容紧缺、资金不足等情况下,完成平价粮从市外调入35844万公斤(贸易粮,下同),同期完成国务院市场调节粮等调出10067万公斤。1993年,省粮食局下达九江市从抚州、宜春、上饶3地区11县(市)调入合同收购调剂粮1.25亿公斤,当年11月,全市组织8个调粮工作组,分赴有关县(市),商量调粮事宜。但产区都以本身未完成任务,要补库存为由拒绝签订合同,为此市粮食局在请求省粮食局协调解决同时,于11月召开3次全市县(市、区)粮食局长会议,研究部署调粮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调粮资金,把粮食调回来。但收效甚微,仅完成调入2367万公斤。
  1994年,省粮食局安排市粮食调入总计划为8050万公斤,其中专储粮移库3500万公斤、平价粮调入1800万公斤、市场调节粮2750万公斤。市政府把调粮工作纳入政府主要工作内容,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市、县粮食局分别成立调粮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每5天上报一次调粮进度,及时协调解决调粮中出现的问题。在省粮食局相调出方支持下,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困难情况得到有效解决。粮食调入单位多次派出领导和业务骨干到调出方商谈调粮工作。都昌县、市粮油储运公司、市粮食中转储备库等单位还派员常驻调出方发粮点,及时掌握进度,协调工作。尽管市、县粮食部门在粮食调拨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不尽人意。8个县(市)1-8月从市外6个县(市)调入国家专储粮、平价周转粮、市场调节粮共计6730万公斤(原粮,下同)中,虫粮5889.1万公斤,占87.5%,最高密度60头/公斤;黄变超国标粮1698.1万公斤,占25.2%,最高黄变率20%;杂质超国标粮3355万公斤,占49.g%,最高杂质含量4%:高水分粮2387.7万公斤,占35.5%,最高水分达20%;国标四、五等粮1685.7万公斤,占25.1%。同时费用过高,运费除省定50元/吨外,铁路加收联营费12元/吨、管理费2.7元/吨、篷布使用费30元/块;公路按每吨公里0.5元加收县内短途集并费;保管费由每吨加收10元涨到每吨30元;另外品种差价及包装费用增加。
  1995年5月,为解决市销区粮食接新前市场供应粮源,市粮食局根据省粮食局安排,下发《关于1995年度粮食总量平衡中市场收购粮食调拨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市10个县(市、区)和市直5-6月从南昌市4个县、上饶地区4个县、抚州地区5个县(市)调入市场收购粮2500万公斤贺易粮(下同)。车、船板调拨价早籼稻每50公斤70元、晚籼稻每50公斤75元(含1元助购费、1元逾期保管费)。8月.市政府《关于下达1995年度市内县间粮食调拨计划的通知》,按“四定”包干,从永修县调出485.5万公斤、修水县调出1580.5万公斤、武宁县调出448.5万公斤、共青城调出123万公斤,共调出2637.5万公斤,分别调至九江县199万公斤、德安县357万公斤、彭泽县100万公斤、瑞昌市635.5万公斤、庐山区25.5万公斤、庐山192万公斤、直属分局1128.5万公斤。12月,省粮食局《关于签订执行定购粮调入计划确保市场供应责任书的通知》,根据省对市粮食“四定”包干指标,安排定购粮调入计划10150万公斤,其中购销差调入5150万公斤,增加调入5000万公斤。
  1996年1月,市粮食局下发《关于签订执行定购粮调入计划确保市场供应责任书的通知》,决定由调入县(市、区)粮食局签订责任书。今后凡因调粮计划执行不好,实物调拨不到位,造成当地粮食供应发生问题,由当地自行负责。鉴于上年度粮食调入进度缓慢,发出《关于抓紧粮食调运的紧急通知》明传电报,根据省粮食局通知,上年度粮食调拨计划至1996午3月底,过期作废。为此,市粮食局再次强调,各单位要派出强有力调粮队伍,组织运力,抓紧时间,把粮食全部调回来,确保市粮食正常供应和市场稳定。期限内,全市完成省内地间定购粮调入计划,但市内县间调拨仅完成337万公斤,占计划12.78%。1997年6月,市粮食局根据省粮食局《关于下达1997年度定购粮调拨计划的通知》,按照市计委、市粮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1997年度粮食“四定”包干计划的通知》,安排彭泽县、瑞昌市、星子县和市直从上饶、抚州地区调入定购粮3736万公斤,九江县、德安县、湖口县、星子县、庐山区和市直从修水县、永修县、都昌县、武宁县、共青城调入定购粮2480万公斤。各县(市、区)根据年度定点调拨计划搞好衔接,按照均衡调拨的原则,分季度执行。市粮食局不再分季下达调拨计划。凡调入区未能按时调入或放弃调入计划,调出区自行处理。
  1998年6月,为缓解修水县早稻收购仓容不足矛盾,市粮食局决定从修水县调出500万公斤原粮(下同),调入单位九江县早稻90万公斤、晚稻25万公斤,瑞昌市早稻50万公斤、晚稻25万公斤,德安县早稻50万公斤、晚稻25万公斤,直属分局晚稻160万公斤,九江圉家粮食储备库晚稻50万公斤,庐山晚稻25万公斤。调拨价格,按修水县分年度欠调定购粮数量占欠调总量比例,以分年度调拨价格加权平均计算确定调拨价格为每50公斤:早稻56元、晚稻63.5元。调拨费用,车板前按每50公斤4元(大米、稻谷相同),由调入单位承付。质量必须是1996、1997年生产的国标中等以上,成品粮由调拨双方协商确定。9月,市粮食局安排从修水县调出定购粮350万公斤(贸易粮,下同),调入单位为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250万公斤、庐山50万公斤、直属分局50万公斤。价格按当年调整后的国家定购粮价格执行,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9月底以前完成调拨计划。10月,市粮食局《关于下达1998年度定购粮食调拨计划的通知》,安排直属分局从抚州6个县(市)、宜春5个县(市)调入2527万公斤,庐山从奉新调入73万公斤。此次调拨计划是根据年度包干差安排,价格按调整后的定购粮价格执行,费用按省有关规定执行。11月,市粮食局下达修水县156.5万公斤、武宁县79万公斤定购粮调出计划,调入单位为九江县,调拨事项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1999年,鉴于粮食定购价与保护价并轨,各地市从粮食收购总量上已有能力做到收支平衡,因此,省不再安排省内地市间定购粮调拨计划。随后,市计委、市粮食局联合下发通知,当年原则上不安排市内县间定购粮调拨计划。对于产区应调出定购粮,仍按上年下达计划数全部收归市掌握,统一安排。至此,连续实施近50年粮食计划调拨结束。
  [=此处为表格(1991-1999年全市粮油计划调拨完成情况一览)=] 二、清仓查库 2001年3月,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全国粮食查库工作4月1日全面展开。4月,市政府成立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农发行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粮食局。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摸清家底,并通过清查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全市粮食库存规范化管理。经省清仓查库,检查组清查核实,市账实相符,同时,市政府从统计局、农发行、粮食局、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抽调41名干部,组成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组,4月6日,九江工作组到吉安市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历时20天,完成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所交任务。
  2009年,按照国务院部暑,再次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3月,市政府成立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农发行、市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共青直属库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粮食局。此次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分准备阶段、县级自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国家抽查和汇总整改6个步骤,检查标准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24时,检查范围:辖区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库存商品粮,重点检查库存粮数量,库存粮食账务、库存粮食质量、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和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全市共有274家企业列入此次检查范围,涉及仓库1147座。
  4月5日,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从各县(市、区)粮食局、农发行等单位抽调65人,组成13个普查小组,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原则,对全市范围内粮食进行普查,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成立全市粮食清仓查库督查工作组,从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30人,分成10个督查组,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经自查、普查、复查、抽查,全市粮食库存账实相符。当年3月25日24时,统计账面库存粮食505596吨,其中小麦29893吨、稻谷440659吨、玉米35044吨。检查时实际库存506181吨,其中小麦29893吨、稻谷44244吨、玉米35044吨。实物比统计账面数多585吨,其原因系粮食入库未人账711吨,其中共青直属库已做销售689吨,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实物未出库;都昌7吨、武宁6吨,实物已入库,统计未入账。粮食出库未减账126吨,其中共青城开发区105吨、永修21吨,在3月25日24时检查时点后销售。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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