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墅汪宅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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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文物志》
唯一号: 140435020210003016
作品名称: 桃墅汪宅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24/001
起始页: 0157.pdf
分类: 建筑
分类号: K878.3
主题词: 居住遗址-中国

作品简介

桃墅汪宅,原位于浮梁县桃墅镇镇内,1987年11月,作为景德镇市明代民居遗存典型实例之一,由景德镇市文物部门整体迁建,进行易地保护,新址位于景德镇陶瓷文化博览区明园内。 据调查,桃墅汪宅是明代桃墅镇富绅、镇内大姓汪氏宗族族长“苦菜公”建筑的私家宅院建筑之一,初时供其本人与长子合住,后由其后裔居住。该住宅建筑,前部横置院落,主体建筑内,宅房居中,陪屋夹持两侧,其间及外侧封以风火式马头墙,前后封以硬山式封檐墙,组合成一个完整的建筑整体外观型制。 院落占地面积22.4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185.5平方米,宅正体原为坐北朝南形式,迁建后适应整体布局要求而改作坐西朝东。宅房构架采用“三间五架两层穿逗式”结构形式。桃墅汪宅,约建于明代崇祯年后期(1641年前后)。建筑木雕、石雕等各式装饰手法由简开始转繁,题材的选择也开始突破花鸟虫鱼以及吉祥图案的局限。正因为桃墅汪宅属“苦菜公”继大宅之后建筑的第二栋私宅,该宅建造于明、清两代交替时期,使之具有了特殊的时代特征。 1987年12月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文物志

《景德镇市文物志》

出版者:景德镇市文化(文物)局

本志共分九章,内容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街区·古村落、碑刻·石雕·匾额、近现代重要史迹、古树、馆藏文物、文物工作。景德镇位居全省文物大市之列,现有地面文物1,146处,其中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10处。我市历史文物不仅像所有文物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而且具有更强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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