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1992年珠山区人民法院在刑庭内部设置“少年法庭”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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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2624
事件名称: 1991~1992年珠山区人民法院在刑庭内部设置“少年法庭”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48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
结束时间: 1992年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珠山区

事件描述

珠山区人民法院根据珠山区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的严重情况,为探索人民法院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少年犯罪的新途径,在刑庭内部设置“少年法庭”,审理少年犯罪案件。1991~1992年,共审结少年刑事案件46件,判处少年犯106人,其中盗窃、抢劫罪犯人数占罪犯总人数的97.2%。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实践中,该院少年法庭针对少年被告的生理、心理特点,主要采取5条基本做法:深入进行家访和社会调查,查明少年被告人犯罪的具体原因,下功夫选准“感化点”,努力对少年被告人做好开庭前的教育、感化工作;采取与少年人特点相适应的审理形式和方法,寓教于审,审教结合,与公诉人、辩护人及少年犯家长相配合在庭审过程中着重对少年犯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使他们真正认罪、悔罪,立志悔改,重新做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正确掌握量刑尺度,对少年犯做到判处得当;着重做好延伸教育、回访考察工作,促进少年犯的改造,切实预防其重新犯罪;进一步加强“一条龙”帮教体系,主动与公安、检察、工会、共青团、妇联、学校等机关、单位协调配合,综合治理少年犯罪。采取上述作法,两年来所判的少年犯中至今无一人重新犯罪。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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