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29~31日景德镇市乐平县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在县剧院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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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2529
事件名称: 1991年3月29~31日景德镇市乐平县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在县剧院召开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4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3月29日
结束时间: 1991年3月31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乐平县剧院

事件描述

1991年3月29~31日,乐平县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在县剧院召开。会议通过了议案审查报告和预算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乐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乐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决议》、《关于乐平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乐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乐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乐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乐平县十届人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接受柳丰岳辞去常务委员的请求的决定,补选了丁和祥为县十届人大常务委员。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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