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4月景德镇市、县(区)监察局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农民承担费用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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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2348
事件名称: 1992年1~4月景德镇市、县(区)监察局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农民承担费用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39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1月
结束时间: 1992年4月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92年1~4月,景德镇市、县(区)监察局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农民承担费用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各乡镇(场)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18个乡镇。从检查情况看,1991年,全市乡、村提留合计1912万元,比上年下降2%,仅占当年人均收入的4.7%,低于《条例》限额。但是,社会集资摊派过多过滥,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如水费粮、教育集资粮、农业开发粮、放水员工资、电排费、建祠堂、架桥、修路和修复古建筑集资等。针对这些问题,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乡、村存在的坑农、卡农、害农等行为坚决进行了纠正。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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