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6月8~30日景德镇市对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进行审计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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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2300
事件名称: 1992年6月8~30日景德镇市对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进行审计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369.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6月8日
结束时间: 1992年6月30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市局联合乐平、浮梁两县审计局,于1992年6月8~30日在所辖范围内对工商银行1991年度和1992年第一季度的工商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42户工商企业(其中:中央大型企业1家,省属重点企业5家,市属工业企业4家,国营商业企业5家,集体商业企业3家,县属工业企业7家,镇办工业企业2家,二轻工业企业4家,县属物资供销企业6家,国家粮食企业2家,国家商业工业3家)的贷款使用、银行计息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据此写出了《关于对中国工商银行景德镇市支行流动资金贷款审计综合报告》上报省审计局。审计中发现一些问题:①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有的定额贷款利率没有按照市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基准利率,擅自上浮10~20%,乐平县工商银行部分分理处在利率调整以后仍按老利率计收贷款利息,经审查核实共向省、市、县属6家企业多收贷款利息13.37万元。②“三查”制度还不够严格,甚至流于形式,造成呆滞、呆帐2276.2万元;对企业在贷款扶助上工作做得多,在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得还不够。③逾期贷款占整个流动资金贷款比例较大,严重影响信贷资金正常运行,据报表统计,1991年末逾期贷款合计28866.9万元,占流动资金贷款的39.10%,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处在“没有贷款就活不了,有了贷款还不了”的处境。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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