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2月9日景德镇发电厂被评为全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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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2033
事件名称: 1992年12月9日景德镇发电厂被评为全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9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12月9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景德镇发电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重点,摸索规律,保证了全厂长期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至1992年12月26日止,创安全运行16001天,首创全省高温高压机组安全运行最高记录。跨入全国同行业的先进行列。1992年12月9日,在能源部召开的首次电力安全生产的工作电话会上,景德镇发电厂被评为全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是江西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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