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和1992年耕地开发计划下达到乐平县、浮梁县和昌江区及时将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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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935
事件名称: 1991年和1992年耕地开发计划下达到乐平县、浮梁县和昌江区及时将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
结束时间: 1992年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91年和1992年,耕地开发计划下达到县区,乐平县、浮梁县和昌江区及时将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乐平县由土地管理局和财政局联合与村委会签立开发合同,开发任务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县财政局拨给扶持资金。浮梁县认真地抓庄湾金矿的复垦工作,进度快、质量好,150多亩复垦的耕地具备了种植条件。据统计,全市共开发耕地3441.3亩,其中复垦888.6亩,完成计划148.1%。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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