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至11月景德镇市对城区用地进行社会调查首次制定出城区基准地价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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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933
事件名称: 1992年4月至11月景德镇市对城区用地进行社会调查首次制定出城区基准地价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4月
结束时间: 1992年11月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92年4月至11月,对城区用地进行社会调查,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将城区全部用地划分成6段,分别评估和测算了各级别商业、住宅、工业等类用地的平均价格,首次制定出城区基准地价,其中最高一级商业用地价1700元/平方米,会同市物价局论证后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各会议批准公布,作为政府对地价宏观控制管理和评定标定地价的主要依据。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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