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4日景德镇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景德镇市地产总公司”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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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928
事件名称: 1992年7月4日景德镇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景德镇市地产总公司”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6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7月4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92年7月4日,经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景德镇市地产总公司”,公司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业务是:从事地产开发、投资、经营,提供征地服务,贯彻执行土地政策,开展技术咨询、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工作,承办投资委托开发、合资开发、地产评估及物业代理等。总公司已在梅家岭开发住宅区,面积为80亩;在枫树林住宅小区投资开发土地40.27亩。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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