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下半年景德镇市实行“三证”物价管理制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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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901
事件名称: 1992年下半年景德镇市实行“三证”物价管理制度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54.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92年下半年,对《江西省企业定价许可证》和《江西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了核换发工作,同时对个体户实行了《江西省个体工商户定价许可证》制度。截止1992年年底,全市核、换发“企业定价许可证”1706户(其中:市区864户、乐平242户、浮梁600户)、“收费许可证”1371户(其中:市区450户、乐平421户、浮梁500户),新发“个体工商户定价许可证”2635个(其中:市区1645个、乐平40个、浮梁950个).实行“三证”制度目的在于规范企业定价行为,帮助企业落实价格自主权和完善内部物价管理。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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