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政府明确节约用水和城镇地下水资源归口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管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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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803
事件名称: 景德镇市政府明确节约用水和城镇地下水资源归口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管理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1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
结束时间: 1992年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景德镇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江西省城镇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明确节约用水和城镇地下水资源归口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管理。市节水办加强对取用地下水源的管理,制定开采地下水源管理规定和取用地下水收费标准,开展取用地下水情况调查和颁发许可证工作。1992年末,全市取用地下水源的单位共计38个,在用35个,已颁发取用地下水源许可证27个,颁证率为77%。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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