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28日和10月16日景德镇市开展依法治理试点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778
事件名称: 1992年3月28日和10月16日景德镇市开展依法治理试点工作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1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3月28日
结束时间: 1992年10月16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市普法领导小组1992年3月28日和10月16日,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对依法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乐平县为全方位依法治理试点地区、光明瓷厂、青花文具瓷厂为依法治理试点厂,市水利局为市直机关依法治理试点单位。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分别抓三分之一的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确定后,各自结合本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依法治理的实施方案。乐平县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集中力量打击车匪路霸,排查和处理纠纷械斗的隐患。依法治理见成效。市土管局在昌江区吕蒙乡举办《土地法》学习班14期,编印《土地使用文件汇编》2200余册,认真查处违法占用土地和非法买卖土地的案件。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