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17日晚9时30分左右景德镇市区云锦巷24号个体朝阳旅社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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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755
事件名称: 1991年11月17日晚9时30分左右景德镇市区云锦巷24号个体朝阳旅社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0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11月17日晚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91年11月17日晚9时30分左右,市区云锦巷24号个体朝阳旅社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当场炸死2人,重伤3人。事情起因是:湖北黄梅县竹江镇湖柳桥村村民赵凤明(男,约30岁)到朝阳旅社找服务员吴金梅(女,25岁,乐平塔前乡人,1990年到该旅社当服务员),要求吴答应与其结婚(赵、吴于是年上半年已领结婚证,后被吴撕毁),遭吴拒绝后,赵便窜到厨房持刀对吴行凶,被店主曹冬平发现将刀夺下,此时,赵将事先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引爆,赵风明和曹冬平当场被炸死,吴金梅、曹母程园秀、父曹正镇3人被炸成重伤,当即送往医院抢救。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阅读

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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