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18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公安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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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748
事件名称: 1992年3月18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公安会议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3月18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92年3月18日,市公安局印发《关于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第二十二次全省公安会议精神和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工作的汇报提纲》,20日,市委常委听取市公安局党委汇报后,以市委名议发出《关于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工作的通知》。30日至4月1日,在景德镇饭店召开全市公安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公安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瓷都的进一步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宣布市受省公安厅表彰和记功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表彰和奖励1991年度全市公安保卫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保卫干部,激励全市公安干警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为瓷都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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