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1992年景德镇市各级治安部门对全市社会治安作了全面整治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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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744
事件名称: 1991~1992年景德镇市各级治安部门对全市社会治安作了全面整治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9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
结束时间: 1992年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两年来,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坚持从严管理社会治安,本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项斗争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全市社会治安作了全面整治。共查处治安案件4413起(1991年2095起。1992年2138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成员10233人(1991年4878人,1992年5355人)。1991年6月至1992年元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的专项斗争。两年,共查处“六害”案件1092起4355人(1991年574起2203人,1992年518起2152人),其中:卖淫嫖娼案件186起471人(1991年101起242人,1992年85起229人);传播淫秽物品案51起302人(1991年26起86人,1992年25起216人);赌博案918起3581人(1991年446起1874人,1992年472起1707人);封建迷信案1起1人。从1992年9月起,组织珠山、昌江分局实行民警武装巡逻,并在一些治安问题突出,治安力量薄弱的地区建立7个治安岗亭,各个岗亭每天有2名民警率联防员巡逻。乐平县委、县政府于1992年10月召开万人大会进行动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社会治安总体战,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发案率大幅度下降。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了这些行业的合法经营。同时,强化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改革了炸药、剧毒物品的管理,实行经销、储存、使用一条龙服务制度。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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