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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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699
事件名称: 1992年10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8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10月1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92年10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市总工会于6月5日发出通知指出:6月10~7月10日为全国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要求各级女职工组织,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女职工学习座谈,开展形式多样活动。与此同时,市总工会女职工部举办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和咨询服务及利用黑板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评比活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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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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