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景德镇市市政府颁布实施《景德镇市人民文明公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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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609
事件名称: 1991年景德镇市市政府颁布实施《景德镇市人民文明公约》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6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91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文明素质,树立文明新风,创造文明生活,争做文明市民,在全市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良好风尚,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根据市委第87次常委会和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市文明委发动全市人民讨论、修改、制订了《景德镇市人民文明公约》,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在全市颁布实施。《公约》共10条,120个字,突出了瓷都的特点。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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