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1992年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和授权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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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580
事件名称: 1991~1992年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和授权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5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
结束时间: 1992年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和授权市人大常委会调查后审议决定立案的议案共4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91件(九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3件,建议59件),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于1991、1992年年底全部办理答复代表,办复率均达100%。市人大常委会注重督办工作,经常深入承办部门和单位了解和检查办理措施落实情况,严把办理质量关;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就办理工作开展小型视察活动;定期安排听取市人民政府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从而促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1991年3月,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决定将改造一小危房立为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对这一议案极为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办理措施,制定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确定一小校舍改建后面积为4000平方米,总投资为166万元,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资金按期到位,在短期内完成一小搬迁和危房拆除任务。改建工程于1992年4月中旬破土动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授权和本会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决定将《关于治理大洲瓷土矿工业废渣(尾砂)入河问题的议案》立为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反复论证,多次协商,经政府常务会议最后决定治理方案,筹措40.55万元治理工程资金,落实由市水电局负责工程实施,并于12月上旬开始施工。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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