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12月景德镇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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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1570
事件名称: 1992年7~12月景德镇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5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7月6日
结束时间: 1992年12月12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为了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努力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行政诉讼法》、《城市规划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矿产资源保护法》、《关于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等30多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1992年7月6~7日,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对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在60多个生产经营食品的国营、集体和个体批发门点与仓库,查出并督促有关部门收缴处理伪劣食品20多种,3000多公斤,劣质酸奶和汽水2万多瓶。同时积极支持和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影响较大的“全市打击制售伪劣食品展览与本地名特优新食品展销会”,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1992年7月6~9日,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在组织部门的协助、配合下,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分别召开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陶瓷、机械、电子、交通、建工建材等系统部分企业的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企业的兼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检查《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根据存在问题,建议政府及部门,加速转变职能,切实落实企业的自主权,积极把企业推向市场。同时,检查组积极向企业献计献策,支持企业深化内部改革,督促其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加速走向市场。 1992年11月27~12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抽查小组,在全市公安司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自查的基础上,先后到市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抽查,查阅108卷案卷材料,召开十多个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抽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既对公安司法机关绝大多数工警严肃执法给予肯定。同时,就一些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以及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不够有力,少数干警素质较差等问题交换意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公安司法队伍建设。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景德镇年鉴1991-1992》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景德镇年鉴》(1991~1992年)的正式出版,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市年鉴编撰的开卷篇。捧卷细读,收益不浅。深感广大编撰人员工作的艰辛,实可为敬;深获经验教训之心得,应为可喜;深受改革与开放实践之启迪,大为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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